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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达通自行车频遭恶意破坏 管理部门呼吁爱护公共自行车“人人有责”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9-07-19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16日凌晨,一群青年在市区胜利公园东门站点,用手使劲摇拽、脚踹达达通公共自行车,造成10余辆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损失数千元。

  这已不是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第一次被人为无故破坏。用石头、液化气罐砸、脚踹、偷自行车坐垫及踏板、在自行车上撒尿……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达达通公共自行车运行近3年,运营方漳州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因达达通公共自行车被恶意损毁,报警近20次,然而这样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呼吁,希望市民能自觉爱护公共自行车,有关部门能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恶意破坏的行为。

  事件还原>>

  破坏公共自行车半个多小时

  16日清晨,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市区各站点巡查维护设施设备时,在胜利公园东门站,发现数辆自行车没有停在放置点内,而是横七竖八地倒在一旁。仔细检查,这一站点的十余辆自行车的锁止器遭到破坏,部分车辆链条断裂。初步估计,损失达三四千元。工作人员赶紧维护现场,检修设备。

  “很快就有市民打电话来投诉,说这个站点无法租还车。”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被破坏的情况,工作人员即刻查看监控视频。“工作人员查看了很久,终于看到从16日凌晨1点24分开始,一群小青年恶意损坏公共自行车,整个过程持续到凌晨2点左右。”

  在视频中记者看到,一行七八名男青年,先是使劲摇拽车头、多次拽拉后,便将原先锁住的公共自行车拉出锁止器,在一旁骑了起来,几名青年看似醉态,追逐嬉笑怒骂,随后,又将自行车摔在路边,还有几名青年用脚踹了几下。

  在确认是被人为恶意破坏后,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采取报警处理。

  现状堪忧>>

  报警近20次仍不时发生

  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达达通公共自行车为市民提供出行便利,深受市民欢迎。但自2016年运行至今,却屡遭破坏。

  2016年9月17日,战备大桥江滨路站点。一男子从战备大桥向江滨路站点走来,一手拿着大石头使劲砸公共自行车锁止器面板,连续砸了七八辆自行车的锁止器面板,紧接着,他又走到控制柜屏幕,用大石头猛砸,控制柜屏幕破成了“蜘蛛网”,中间一个大洞,玻璃碎片掉了一地。这一砸,直接造成损失近3万元。

  “自行车被恶意脚踹是常有的事,还有一些素质较低的市民在上面小便,也有市民盗窃坐垫、脚踏板等,我们看监控,竟发现有市民戴着头盔穿着雨衣去偷坐垫……”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运营至今,公司报警近20次。“希望这一问题能引起社会关注和重视,希望有关部门能采取措施打击这一行为,让这类事情不再发生。”

  “也有市民骑达达通自行车去买菜,经常放在菜市场或店门,车没锁,一出来,车就不见了。”达达通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暂时停靠非站点时,应先用车上的软锁锁起来,防止车辆丢失。

  律师说法>>

  情形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损坏公共自行车,看似小事,但已触犯法律。福建衡评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艳红说,恶意破坏达达通公共自行车及相关配套设备,涉嫌破坏公私财物,如造成损失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数额较小情节较轻,将根据治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采取15日以下行政拘留、警告、罚款等行政措施。

  如果将共享单车故意破坏锁头后回家自己使用,有可能涉及到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或者多次盗窃的,构成盗窃犯罪。如果在借了车之后产生了不予归还的情形,则可能构成侵占罪。周艳红说,目前我国对公共自行车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需要广大民众自觉维护借还车秩序,作为车辆管理人或者所有人,也应当从合同方面进一步规范相应法律责任。

  ⊙本报记者 周杨宁

  实习生 黄言 黄婉超 文/供图

责任编辑:黄舒哲 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