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政策鼓励农村墙材革新
近日,市建设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鼓励政策措施,启动农村墙材革新试点示范村示范工程活动。
据有关规定,凡在漳州市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农村住房,成片建设达到10幢以上或总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其设计方案优于或符合现行国家及省有关新村建设设计标准并符合墙材革新政策与相关法规的要求,选用的新型墙体材料属于国家、省新型墙材目录,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新材认定备案的,可申报墙材革新试点示范村示范工程。经验收认定后按总建筑面积计给予每平方米10元的补贴,并由市建设局统一颁发《漳州市墙材革新试点示范村(工程)》证书和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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