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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寨:一张壮丁训令 钩沉一段民国历史

作者:陈小花 杨志平 庄玮 通讯员林文平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9-06-12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说起壮丁,现在很多年轻人都觉得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对于一些年纪较大的人,很多还会谈之色变。近日,在霞寨镇古隆村,就发现了一张民国时期的壮丁训令,勾起了当地人对那段岁月的记忆,让我们也去看一下。

近日,记者来到古隆村黄怡庵见到了这张壮丁训令,训令的纸张泛黄,有轻微破损,但字迹清晰。村民告诉记者,这张训令是当地在重建黄怡庵厢房时挖掘出来的。

霞寨镇古隆村村民黄太明:前几天我们这边在拆除危房要重建,挖掘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红布包裹。

红布包裹里有本古书籍、几枚铜钱,和一张壮丁训令。为了防止二次受损,当地村民就马上塑封保存了起来。记者细看之后发现,这是平和县壮丁第二区队转发当时县长训令的一份训令,后面还有印章,时间为中华民国二十五年三月三十一。训令主要讲述了四件事,一是要求要在三日内做好户口调查与悬报门牌;二是一星期内完成道路修筑;三是要严格训练三星期,“训练期间以四月卅日停止,彼时仍应视各队成绩优良方得停止,否则以该区长联保主任保长及各训练员学员是问”。四是查点军衣是否按照规定落实到位。从训令看,言辞十分严厉。面对这份训令,当地不少上年纪的村民勾起了当时的记忆。

霞寨镇古隆村村民 黄红龟:我上辈人很多被抓(当壮丁),屯子尾(自然村)大概五六个。被抓到就用绑,国民党就用绑的,绑着结成整队,你绑一手我绑一手,三四个绑在一起。

据平和县志记载,民国17年平和开始组织壮丁队,至民国24年普遍实施。县、区、联保均设义务壮丁队。全县壮丁队分为6区队、50联队、386小队,壮丁3.33万人。县还成立社训总队,由县长兼队长;区设区社训队,区长兼队长;以联保为单位,组织联保社训队,联保主任兼队长。而眼前的这张训令,就是第二区的训令,从中可见那段岁月中,壮丁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霞寨镇古隆村村民 黄红龟:总的被抓的是很多,(都没回来?)那没回来,全部都没了,现在有也是100多岁了,都没在了。

 如今,“壮丁”这个词已经成为了一个历史名词,但隐藏在其背后的故事让人不胜唏嘘。这份训令,因为见证了那段岁月,也就有了沉甸甸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