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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将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 2020年底前完成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9-04-15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日前,我市出台《漳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在全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切实办好学前教育,全市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

  根据《方案》,在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小区应同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项目,配套幼儿园应当与住宅小区首期项目同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进行规划条件核实。

  《方案》要求,城镇小区未按有关规定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依据相关配建标准,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

  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方案》指出,我市将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为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根据《方案》,各地应按规划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限期未移交的,将失信行为作为对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市场准入、退出等的重要参考。对已挪作他用的,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收回,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产权移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本报记者吴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