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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寨:清代宗约碑 教育后人要敬祖孝亲

作者:陈小花 杨志平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9-04-05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清明节,是大家祭拜祖先、慎终追远的日子,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的文化传统。在霞寨镇,有一块立于清朝道光年间的周氏“宗约碑”,约定的就是清明祭祖的事,有趣的是约定的内容却是如何祭拜该族一位没有子嗣的祖宗。一起去看一下。

4月1日,记者在村民的带领下来到了寨里村,看到这块石碑嵌于一座祖厝门口的墙壁上,碑高60厘米 ,宽 30厘米,碑面上的字清晰可见,立碑时间和立碑者为“道光十三年岁次癸巳三月 日君敏公派下五大房嗣孙 仝立”。然而,对于石碑上讲述的内容,不少村民却看不太懂。

 黄太明:发现后,我们不太了解这个碑文的意思,然后对碑文进行拍照,发给我们(当地)比较有文化的乡贤进行翻译。

熟知宗族历史的村民周友政向记者介绍,周志榜是寨里村周氏第十三代,而这块石碑记载了志榜公没有儿子,唯一的女儿嫁给了柯岭脚的郑彩基为妻。由于志榜公没有儿子,每逢清明的祭拜成了问题,幸运的是他的女婿很有孝心,仍出资购买祭祀田产,并交给房亲办理。

霞寨镇寨里村 周友政:在古时候他只生了一个女儿,没有生儿子,在古代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的。但是他女儿和女婿照样很有孝心,二人出40块白银,按照碑文记载,在(蛋石的厝后)买田,做香火田。买香火田用于管理志榜公的风水不失传,还叫帮亲来照看,田租收起来用于祭祀使用。

后来五大房的后裔子孙为了纪念志榜公女儿女婿的孝心,便立了这个“宗约碑”,碑文说:外戚尚良心,何况內亲,典则不立大害天理”,“宗约碑”要求族亲们要持续代为办理,不能卖掉、侵吞田产,以此确保志榜公的祭拜得以延续,也以此教育勉励周氏后人要孝敬父母、宗亲和睦。

霞寨镇寨里村 周友政:包括碑文写的,不能卖掉(田产),主要也要教育下一代人,一定要行孝于父母。 还有一层意义就是(教育)我们宗亲一定要和睦团结,教育子孙要互敬互让。

霞寨镇寨里村党支部书记 周志平:我们发现这个碑文以后,就有2个方案,第一个方案就是就地保护,第二个就是我们周氏祠堂准备修缮,也作为以后家风家训馆的一个场所,我们把这个石碑移到我们周氏祠堂保存起来,也作为家风家训馆的一个实物见证,以后一代一代把这个碑文的内容,把这个作为孝道的传统一代一代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