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漳州新闻 > 正文

全市法院着力为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环境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邱小斌杨洛琪)日前,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控制饰面花岗岩采矿行业的涉黑案件作出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4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黄建德为争夺漳浦当地饰面花岗岩矿产资源,以给股份为诱饵,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负案在逃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以被告人黄建德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徐再福等十五人为骨干成员的犯罪组织,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收购赃物等犯罪手段,非法控制漳浦县长桥镇东方林场地域的饰面花岗岩采矿行业,涉案金额达人民币1479981.26元,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影响了当地花岗岩采矿企业的发展。法院经一审审理,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收购赃物罪、窝藏罪等判处十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6年至6个月不等。黄建德等五名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漳州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迅速作出如上裁定。 
  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企业建设年”活动,为企业营造高效优质的投资环境。今年以来,全市共依法公正高效审结和执结涉及各类企业案件57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