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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组织毁林者植树复绿 敲响清明用火警钟

作者:蔡煌杰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9-04-02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清明时节,由于扫墓祭祀活动增多,森林火灾也进入了高发期。近日,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大溪镇联合组织一群特殊的人员开展植树复绿活动,向广大群众再次敲响清明扫墓谨慎用火的警钟。

3月21日,记者在平和县大溪镇豪林村的一座山头上看到,成片的树木被烧成炭黑色,地上杂草丛生,豪林村村民叶镇政正和十几位人员忙碌着种植树苗。这座山头,就是叶镇政在2018年扫墓时不慎将火源残留在山上引发火灾烧毁的。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长 曾程伟:我们这里的现场是2018年4月1日,一个被告人在扫墓的时候不慎引发的火灾,过火林地155亩的火灾现场。

被告人 叶镇政:我在去年扫墓的时候,失火了烧掉树木,今年来补种树木,种了150多亩。

2018年4月1日12时许,被告人叶镇政和他的家人到该山头扫墓,点燃蜡烛和冥纸等祭品进行祭拜,离开时未将火源完全熄灭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面积150多亩,直接导致经济损失2575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被告人叶镇政被判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同时,向平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缴纳补植复绿保证金53010元,在缓刑期间叶镇政要在被烧毁的林地上,种上树苗确保全部存活并看护三年。

被告人 叶镇政:总的要三年时间,清明这段时间要把它种完,然后看护三年,全部种上木荷树等,///以后要文明用火,小心失火。

当天,和叶镇政一起参加植树的还有平和县涉林行政违法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区矫正对象共15名,种植树种有木荷丶红椎等阔叶树。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科长 曾程伟:通过这个活动想进一步促使全体人民群众提高用火安全意识,特别是在清明扫墓时间,要谨慎用火,严防火灾发生,保障我们平和绿水青山永固。

公安机关提醒,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不可取,特别是随着清明节的到来,有些朋友仍遵循点烛、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传统的祭奠方式,加上春季风干物燥,如果用火稍有不慎就极易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