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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公益诉讼:赢在共识 赢在机制

作者:闵凌欣通讯员张仁平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9-02-19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我省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一年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被誉为公益诉讼的“枫桥经验”——

检察公益诉讼:赢在共识赢在机制

东南网2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闵凌欣通讯员张仁平)

食用油产品标签中虚假标注原料配比、虚假标识非转基因,以转基因原料冒充非转基因原料,谁管?闽侯县检察院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的一条线索核查入手,以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最终,该县4家食用调和油生产商被查处,进而整改。

“本案是全国率先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规范转基因食品标识的案例,通过规范标识,转基因食用油信息更透明,有助于提升市场监管质量,也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去年底,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中,对该案的指导意义作出如是评价。

新年伊始,盘点我省检察公益诉讼试点以来那些有影响的案件,总能在最高检公布的全国“首批起诉公益诉讼案件”“指导性案例”“首批十五件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典型案例”“五个系列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3·15活动典型案例”中,找到它的身影。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发布的我省典型案件,不论是诉前程序,还是提起诉讼,个案也好,系列案也罢,都有一个共同点:在双方或多方共同努力下,保护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这是由于我省检察机关首创推行的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而达到公益诉讼的最佳效果和预期目的。

据介绍,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经常遇到“多头治理”问题,一些公益损害仅靠一个行政机关的整改,时常达不到理想的治理效果。针对这一公益难题,我省首创推行诉前圆桌会议机制,邀请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会上共商整治方案,会后各方协作配合,齐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依托圆桌会议机制,福州长乐区古槐镇政府仅半个月就移走了4500吨的垃圾山,促成了政府部门多年想办而未能办成的事。

诉前圆桌会议机制,把落实检察建议的各方共识化为共同发力,以其成本低、效率高、效果好被誉为公益诉讼的“枫桥经验”,2018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一年来,全省通过诉前圆桌会议办结公益诉讼32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3.3平方公里;督促恢复耕地、林地、矿山合计2.06公顷;督促收回国有财产646万元,工作成效明显,真正使公益诉讼维护了公益。

省检察院检察长霍敏表示,公益诉讼作为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就要凝聚广泛共识,各方形成合力,以共建共治之举,收双赢多赢共赢之效。

共识缘于公益之诉双方或多方共同的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解决,我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前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取得理解与支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分别先后出台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意见23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机制77项,力求“办一案、警示一片”。

2018年,全省各级检察院通过诉前程序办结案件1180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49件,92%的行政机关主动纠错或依法履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余元。惠安县检察院针对3宗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2亿元案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国土部门主动履职,已收回土地出让金4亿多元。

而从试点到全面推开的三年多,省检察院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相关工作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公益诉讼聚焦公益,共同的任务和目标,双赢多赢共赢的实效,成为检察机关和职能部门护航美好生活的法治利器。

记者了解到,2018年,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一些地方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小作坊、一次性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转基因食品标识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促进相关领域治理,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优质检察产品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