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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下达)仪式举行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张志祥)3月11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漳州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会议,举行2007年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签订(下达)仪式。市委书记刘可清到会讲话。市长李建国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红孙、副市长钟禄贵、市政协副主席沈元坤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书记刘可清、市长李建国与11个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和漳州、常山、龙池开发区主要领导签订《2007年度漳州市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与会市领导向市直各部门下达《综治责任书》。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建平通报去年综治工作情况。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加瑶宣读《2007年漳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刘可清在讲话中充分肯定2006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同时,强调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性,确保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成效。首先,稳定要持续。加强重点侦控,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努力扩大打击成效;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构筑严密的防范网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其次,创建要深化。平安创建要突出企业主体,通过开展“平安企业建设年”创建活动,深入做好企业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地材垄断、恶性承包和阻挠施工的黑恶势力,积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投资环境。第三,责任要落实。签订、下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书,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责任,要明确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注重工作实效,努力为建设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