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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确定正式候选人和人选,提请大会选举和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表决;通过六项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通过计划、预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和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作者:郑昭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19-01-18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郑昭)17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于伟国主持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张广敏、雷春美、黄琪玉、邓力平、潘征、吴洪芹、檀云坤、刘道崎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关于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人选情况的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人选,决定提请大会选举和表决;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决定将上述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福建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关于福建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将上述审查结果的报告印发各代表团。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大会秘书长张广敏作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到本次大会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代表们共提出议案34件,涉及社会建设、监察司法、农业农村、财政经济、教科文卫、环境与城乡建设等方面。根据地方组织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大会秘书处对代表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建议将这34件代表议案交付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结果依法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