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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和县五交化公司、粮食局等16个单位经营性店面及资产(51宗标的)租赁权招租公告

发布人: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时间:2018-11-26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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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拍挂大厅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租人:

标的1、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三平寺内的寿金炉2019年度产出的全部寿金灰所有权,重约15000市斤。寿金灰调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标的2、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三平风景区迎客园停车场租赁权,停车场面积约16584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汽车教练场所。

标的3、平和县南胜中学在南胜镇环城路从南胜往小溪方向数起,

1号至6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420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办公设备、电器销售、汽车销售、化肥销售、铁件加工、水果收购与批发;不能经营餐饮相关行业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标的4、平和县五交化公司在小溪镇建设街二号门市,原五交化公司门市三角点,门牌号为建设街1-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7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标的5、平和县百货公司在小溪镇三角坪百货公司所属5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48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标的6、平和县饮食服务公司在小溪镇民主街大众食堂套房楼下2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3.7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标的7、平和县饮食服务公司在小溪镇民主街大众食堂套房楼下6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标的8、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二号店面(兴寨路40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9、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号店面(兴寨路36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0、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一号店面(兴寨路38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1、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六号店面(兴寨路28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2、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七号店面(兴寨路46-1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3、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八号店面(兴寨路48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4、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宝隆小区3栋1-2号,门牌为宝隆路3-11、3-12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9.5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经营如KTV等高噪音的相关行业。

标的15、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宝隆小区3栋3-4号,门牌为宝隆路3-9、3-1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68.99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经营如KTV等高噪音的相关行业。

标的16、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宝隆小区3栋5号,门牌为宝隆路3-8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经营如KTV等高噪音的相关行业。

标的17、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楼房B11(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5.4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8、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2(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19、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3(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0、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4(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1、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5(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2、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6(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3、中共平和县委党校在小溪镇和平东路1号院内,教学楼四楼楼梯口以西的教室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10平方米(其中二、三、四教室、研讨室及走廊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及相连的办公楼露台面积约360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会议室、教室以及食堂餐厅,不得经营带有噪音或污染、影响办公、教学秩序的行业,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4、平和县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161号、163号、165号、167号店面(4间整体出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92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5、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在小溪镇琯溪路2号一楼第三、四间店面(整体出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6、福建省平和第二中学在九峰镇东街152-1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影响师生办公、生活、学习、作息及不利学校声誉的行业(如农药、化肥、录影室、电子游戏机、网吧、康乐球、舞厅、发廊和易燃易爆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等),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27、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5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28、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6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29、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0、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1、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7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2、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9号、2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3、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2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4、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24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5、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27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6、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35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7、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4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

标的38、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2.8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39、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2.8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0、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5号、87-1号、87-2号店面(整体出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8.4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1、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9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2、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9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3、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93号、95号(整体出租)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8.4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4、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仰山北巷19-2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5.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5、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仰山北巷19-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5.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

标的46、平和县育英小学在小溪镇建设街136号四号店面租赁权,

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餐饮、高噪音、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47、平和县育英小学在小溪镇建设街136号十号店面租赁权,

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餐饮、高噪音、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48、平和县育英小学在小溪镇建设街136号十一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餐饮、高噪音、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

标的49、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在小溪镇西大路的城西市场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3.6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农副产品、食品、百货相关的商品,不得经营活禽活畜等。

标的50、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在小溪镇西大路的城西市场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8.4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农副产品、食品、百货相关的商品,不得经营活禽活畜等。

标的51、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在小溪镇西大路的城西市场3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农副产品、食品、百货相关的商品,不得经营活禽活畜等。

以上竞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清单仅作为参考。

有意竞租者在公告发布后方可缴交保证金,并于2018年12月4日- 12月5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前到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竞租会每个号牌仅限1人入场并对号入座)。竞租标的的竞租文件及有关资料请于2018年12月5日前自行登陆http://pinghe.gov.cn【平和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产权交易】或http://www.fjph.com.cn/【平和网公告栏】查看、下载。

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91号

咨询电话、联系人:18505962252 0596-6928688 小林

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竞租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就本竞租标的有关注意事项特向竞租人告知如下:

一、出租方: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竞租标的、竞价起始价、加价幅度、租期:

标的1、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三平寺内的寿金炉2019

年度产出的全部寿金灰所有权,重约15000市斤。寿金灰调销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竞价起始价8.5元/市斤、加价幅度0.1元/市斤。

标的2、平和县三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在三平风景区迎客园停车场租赁权,停车场面积约16584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汽车教练场所。租金竞价起始价435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平和县南胜中学在南胜镇环城路从南胜往小溪方向数起,1

号至6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420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办公设备、电器销售、汽车销售、化肥销售、铁件加工、水果收购与批发;不能经营餐饮相关行业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4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4、平和县五交化公司在小溪镇建设街二号门市,原五交化公司门市三角点,门牌号为建设街1-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7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85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5、平和县百货公司在小溪镇三角坪百货公司所属5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48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6、平和县饮食服务公司在小溪镇民主街大众食堂套房楼下2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3.7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24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7、平和县饮食服务公司在小溪镇民主街大众食堂套房楼下6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1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高危化学品,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6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8、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二号店面(兴寨路40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2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9、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号店面(兴寨路36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66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0、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一号店面(兴寨路38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54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1、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六号店面(兴寨路28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66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2、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七号店面(兴寨路46-1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2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3、平和县五寨中学在五寨乡大埔兴寨路十八号店面(兴寨路48号)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依法经营,不得经营如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开设修理摩托、汽车等有噪音影响环境美容的维修店,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2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4、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宝隆小区3栋1-2号,门牌为宝隆路3-11、3-12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9.5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经营如KTV等高噪音的相关行业。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3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5、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宝隆小区3栋3-4号,门牌为宝隆路3-9、3-1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68.99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经营如KTV等高噪音的相关行业。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3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6、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宝隆小区3栋5号,门牌为宝隆路3-8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0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仓库、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经营如KTV等高噪音的相关行业。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3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7、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楼房B11(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5.4平方米。租赁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8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8、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2(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8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19、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3(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8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20、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4(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8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21、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5(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8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22、平和县惠润移民投资有限公司在万商汇茶叶市场(小溪镇高南村)4-1幢楼房B16(每套三层)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1.28平方米。租赁用途: 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许可的规定要求合法经营(办理证照登记手续),特种行业的要依法依规获得许可后方可在出租房中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88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23、中共平和县委党校在小溪镇和平东路1号院内,教学楼四楼楼梯口以西的教室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10平方米(其中二、三、四教室、研讨室及走廊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及相连的办公楼露台面积约360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会议室、教室以及食堂餐厅,不得经营带有噪音或污染、影响办公、教学秩序的行业,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26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24、平和县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161号、163号、165号、167号店面(4间整体出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92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6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25、平和县住房保障与房地产管理局在小溪镇琯溪路2号一楼第三、四间店面(整体出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农药、化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25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26、福建省平和第二中学在九峰镇东街152-1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影响师生办公、生活、学习、作息及不利学校声誉的行业(如农药、化肥、录影室、电子游戏机、网吧、康乐球、舞厅、发廊和易燃易爆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等),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4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27、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5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6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28、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6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35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29、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5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35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0、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7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65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1、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7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5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375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2、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19号、2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75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3、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2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8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70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4、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24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6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0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5、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27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5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6、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35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8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45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7、平和县粮食局在小溪镇建设路百汇商品街门牌4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租赁用途: 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改变店面的原有结构。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50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38、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2.8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9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39、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2.8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9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0、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5号、87-1号、87-2号店面(整体出租)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8.4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57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1、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89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34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2、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9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9.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30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3、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东风路门牌93号、95号(整体出租)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8.4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62000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4、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仰山北巷19-2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5.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99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5、平和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在小溪镇仰山北巷19-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5.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化工、餐饮、农药等污染型项目。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99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6、平和县育英小学在小溪镇建设街136号四号店面租赁权,

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餐饮、高噪音、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1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7、平和县育英小学在小溪镇建设街136号十号店面租赁权,

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餐饮、高噪音、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1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8、平和县育英小学在小溪镇建设街136号十一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2平方米。租赁用途:不得经营农药、化肥、餐饮、高噪音、易燃易爆和化学高危产品及违禁品,不得进行危害房屋结构安全、重度装修等行为。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11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5年。

标的49、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在小溪镇西大路的城西市场1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3.6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农副产品、食品、百货相关的商品,不得经营活禽活畜等。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25000元,加价幅度为5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50、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在小溪镇西大路的城西市场3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8.4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农副产品、食品、百货相关的商品,不得经营活禽活畜等。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96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标的51、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在小溪镇西大路的城西市场30号店面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2平方米。租赁用途:只能经营农副产品、食品、百货相关的商品,不得经营活禽活畜等。第一年租金竞价起始价8000元,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租期3年。

以上竞租标的以现状为准,清单仅作为参考。

三、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宗。

四、竞租登记手续及有关事项说明

1、竞租人资格要求:竞租人应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以上竞租人资格并有意参与竞租者,应于2018年12月5日17:00前缴纳竞价保证金,并携带保证金存款凭证及竞租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竞租会举办地办理竞租登记手续,签署相关竞租文件。

五、特别约定

根据委托方提供材料:

1、标的2一次性收取3年租金。

2、标的8至标的13一次性收取前两年租金,第三年开始每年需提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3、标的14至标的16为毛呸房,一层店面,每间约90平方米左右,二楼隔层高3米,无楼梯,竞得人应自行对标的物进行装修,在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竞得人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须完好无损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

4、标的49至标的51的水电入户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出租方不再提供相关基础设施。

六、竞租方式:此次招租竞价采用有保留价增价举牌竞租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看样、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12月5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 18505962252 0596-6928688。

八、租金支付方式:一年支付一次。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并同时缴纳承租履约保证金(详见本须知第十四点),以后每年需提前一个月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年租金额在上一年基础上逐年提高5%(标的2、标的8至标的13除外)。

九、公示时间及签约时间:

1、公示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

2、竞得人应按委托方要求,于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相应标的的《租赁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委托人、拍卖人有权选择撤销《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已交的竞价保证金归拍卖人处置,买受人无权主张返还。造成委托人、拍卖人其他经济损失的,买受人还应负责赔偿。

十、签约文本:本招租文件所附的《租赁合同》文本为签约文本范本,委托方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以合同文本的约定为准。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合同双方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但不得与招租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十一、经营责任:租赁期间,各标的生产安全责任及生产经营所发生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经委托方同意的装饰装修,在租赁期满或协议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方可自行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须完好无损无偿收归出租方所有。

十二、竞租人在办理缴纳竞租保证金等相关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了解本次竞租标的;竞租人在入场前应对招租标的物全部了解并仔细察看,均以招租标的物的现状进行竞价,不承担瑕疵担保和招租标的真伪责任。

2、仔细阅读本《竞租规则》、《竞租注意事项》,并遵照执行。

3、仔细阅读本次招租标的的《租赁合同》范本,并接受该合同条款。

十三、竞价保证金缴交与退还:

1、竞价保证金缴交账户:

帐户名称: 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17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17:00止

3、竞价保证金是否到达账户以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本公司根据银行提供的竞价保证金对账情况予以确认。

4、原则上竞价保证金不允许他人代缴,确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缴的,参加竞租时应同时提交委托代缴保证金函及代缴人、被代缴人身份证明。

5、竞价保证金退还:未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在委托方提供未竞得人保证金确认函后,9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2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四、承租履约保证金的缴交与退还:竞得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需向出租方一次性缴交承租履约保证金(标准为该标的第一年租金金额的10%)。合同期满,承租方在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如数退回(不计利息)。

十五、招租会时间、地点:招租会定于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拍挂大厅举行。所有竞租人均须需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竞租会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凭本行发放的入场券依次进场参加竞租会。

十六、联系电话、联系人:18505962252 0596-6928688 小林

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竞租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就本竞租标的有关注意事项特向竞租人告知如下:

一、招租会时间:2018年12月6日上午9时30分

二、招租会地点: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招拍挂大厅。

三、竞租人一旦进入竞租会现场,即视为已全面了解本《竞租规则》、《竞租注意事项》、《租赁合同范本》和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四、竞租人参加招租会应携带材料:

1、招租会报名本(含本人签字的《竞租注意事项》、《竞租规则》)。

2、竞价保证金银行回单原件。(若他人代缴的需提供委托代缴证明)

3、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参加竞价的,参加者还应持授权委托书)

竞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办理签到手续参加招租会的,视为自动放弃竞租。

五、招租程序:

1、招租会开始时,竞租人凭《意向竞租申请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会场并领取叫号牌和入场卷(每个号牌领取1张入场卷),该号牌由竞租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竞租人进入拍卖现场,视同认可本公司规定。招租会结束后收回号牌及入场卷。

2、本次竞价采用有保留价增价举牌竞租方式:即由拍卖师宣布拍卖的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由竞租人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以举牌方式应价(低于加价幅度的竞价无效),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原承租人可以优先以该最高应价承租,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原承租人,如有更高应价,而原承租人不作表示的,经拍卖师三次重复最高应价后,以落槌表示成交(未达保留价不成交),确定该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承租人)。经应价成交后本公司工作人员收回已成交的号牌,未成交的号牌不可继续下个标的竞价(号牌按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间数发放),以此类推。

3、拍卖师有权根据竞租会现场状况确定标的的起拍价、变更拍卖方式或调整增价幅度。

4、竞租人一经应价,即对竞租人具有约束力,不得变更或撤回应价,否则我公司有权没收其缴纳竞价保证金、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5、竞租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6、竞租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和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否则视同违约。在竞租会结束时,买受人须在拍卖记录上签名。

六、本次竞租标的仅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所作的关于本次竞租标的的介绍及有关材料仅供竞租人参考。本次竞租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如介绍的租赁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差异,或者介绍的附属设施、物品与实际不符的,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竞租人参加竞租即视为已经充分了解竞租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拍卖人对标的物瑕疵的情况说明及权属现状),同意按照竞租标的的现状承租。委托人、拍卖人对买受人(承租人)承租竞租标的后的风险和障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如遇委托人在竞租前撤回本次竞租标的,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赔偿责任,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八、竞租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中所登载地址为竞租人收件地址,凡与本次拍卖(竞租)有关的任何通知、主张、函件等文书,均可向该地址送达。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拍卖人。迁址、更换收件人、拒收或无人接收造成投递不成的,视为已送达。

九、竞租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不得有阻碍、干扰其他竞租人的正常竞租及串通其他竞租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十、本次招租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租公告》、《竞租注意事项》、《竞租规则》、《租赁合同范本》等文件。

十一、委托方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漳州公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竞租人声明:

本人已对本《竞租注意事项》、《竞租规则》各条款及附件内容作了全面的理解,应本人的要求,拍卖人也对本《竞租注意事项》及《竞租规则》及附件的相应内容做了说明。本人在《竞租注意事项》及《竞租规则》上签字,系确认本人已详细审查本次拍卖的所有文件和相关信息,向有关管理部门全面了解了标的情况,并亲赴标的物现场认真查勘,已行使了知情权,对标的物现状满意,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人同意本《竞租注意事项》及《竞租规则》各条款的权利义务,并愿承担参加本次竞租会及竞租成交以后可能带来的一切风险、障碍(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无法作为商业经营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并承诺放弃对拍卖人的任何权利主张。本《竞租注意事项》及《竞租规则》对本人发生法律效力。

竞租人(签章):

签章日期:

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资产租赁经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福兴投合字(2018) XXX 号

甲方: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承租人)

丙方: (资产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合同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出租资产情况:

1、资产名称和座落: 平和县XXX

2、资产情况:房屋的建筑结构为XX结构;建筑面积合计XX平方米,间数XX间,层数XX层。

3、上述资产整体出租(或单独出租)。

二、租赁用途:不得经营XXXXX。

三、租赁期限:XX年,即自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四、租金数额、付款办法、交纳日期、承租履约保证金:

1、租金数额:第一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 元),第二年开始至合同期满,年租金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逐年提高5%,即第二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元);第三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元);第四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元);第五年乙方应向甲方缴交租金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元)。

2、交纳日期:乙方每一年向甲方缴交一次一年度租金。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需向甲方同时缴纳第一年度租金及本标的物的承租履约保证金,以后每一年需提前一个月缴清下一年度租金,即第一年缴交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二年缴交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三年缴交日期XX年XX月XX日,第四年缴交日期XX年XX月XX日,第五年缴交日期XX年XX月XX日。

3、承租履约保证金按公开招租中标价即第一年租金10%计算。在签订本标的物租赁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本标的物承租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XXX元整 (¥XXX元),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时乙方在交清所有租金及相关费用,且交还出租标的并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如数退回承租履约保证金。

4、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办法:现金存入或转账。收款单位账户名称: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平和县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号:9081 0100 1001 0000 0262 19。租金和承租履约保证金缴交办法若有变动,甲方将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通知缴交上述款项。

五、本合同租赁期满,乙方须清场租赁标的内的乙方物品,并经丙方验收合格后交还丙方,逾期交还的,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承租履约保证金。同时,申请有权部门强制执行。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在交付使用前丙方负责出租标的物的检查、维修和加固,并承担出租标的物的安全责任和维护费用。

2、在交付使用前丙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物业费、 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等有关费用,所需费用由丙方承担。

3、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丙方应负责赔偿。

七、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负责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的保管、维修及承担其费用;

2、乙方确实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拆、减、增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经过甲方、丙方的同意,否则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经甲方、丙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乙方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乙方应当承担恢复原状义务;乙方经甲方、丙方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无偿收归丙方所有,丙方不予补偿。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间,本出租标的涉及的周围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和生产经营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所需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因标的物使用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通信、物业管理等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承租期间,不属标的物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与他人交换使用的;

2、乙方任意变更房屋用途或不合理使用的;

3、乙方私自改变房屋结构拆、减、增加的;

4、乙方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责任)。

九、甲、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丙方双倍返还履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

2、未经乙方同意,在租赁期间,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使用保管不当等过错,造成房屋(包括公共设备)或设备损坏、丢失、应负责修理、更换、恢复原状或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租金,每天按租金拖欠的部分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30天未缴清租金,应视乙方自动放弃承租权,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由甲方无偿收回本标的物,并没收乙方缴交的承租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租金归甲方所有。

十一、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客观情况需要收回租赁标的,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将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交还丙方,丙方对乙方不做任何损失赔偿;乙方应交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期满后,本标的物重新组织竞标。

十三、租赁合同经租赁三方签章后生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十四、甲、乙、丙三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议定,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国资委、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福建兴和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252号

联系电话:7039928、7039929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