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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重拳整治蜜柚营运车辆超限超载

作者:蔡湘辉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8-11-12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当前正值我县琯溪蜜柚销售旺季,为进一步加强平和琯溪蜜柚品牌的保护,保障蜜柚采摘和销售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我县加大对超载蜜柚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

连日来,由县市管局、农业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组,值守在全县各个公安检查站和重要交通要道,对过往车辆,特别是运输蜜柚的货车进行重点检查。11月10日,联合执法工作组执法人员在官九线溪州村、文峰文美村路段查获六辆从龙岩市、厦门同安等地运输蜜柚到我县的货车,经交警、交通执法检查,发现驾驶员卢某、赖某、黄某、许某、赖某、黄某等六人存在严重的超载或车辆改装行为。县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分别给予立案查处,并卸掉超载的蜜柚。

据了解,对超载的蜜柚车加大整治力度,是我县保护平和琯溪蜜柚地理标志的举措之一。下阶段,我县综合执法工作组将继续开展平和琯溪蜜柚地标品牌保护战,重点对我县的蜜柚营销企业、营销市场、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部门提醒:非平和县辖区内种植的蜜柚加贴“平和琯溪蜜柚”和“平和红柚”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平和琯溪蜜柚”和“平和红柚”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