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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开展新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记者许意斌)备受关注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市房管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在中山公园旁开展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并发送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手册。 
  据了解,随着公有住房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商品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的物业管理机制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社会化、企业化的物业管理日趋普遍。新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是一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生活和谐稳定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内容全面、通俗易懂,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的立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