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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法院交通审判工作现场会在平和召开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8-08-26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漳州新闻网讯(通讯员周晓彬)8月17日上午,全市法院交通审判工作现场会在平和县召开。会议总结和推广了平和法院交通审判工作经验做法,并就如何推进全市法院交通审判工作进行了部署。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雄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平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观看了平和法院交通审判工作专题片,并现场观摩学习交通事故快速调解中心、线上交通事故调解中心等运行模式。

  推进会上,平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胜发致辞,平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淑香,平和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周志伟介绍交通事故调处运行模式及成效,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平总结平和交通审判工作可借鉴、可推广经验。

  据了解,2011年9月平和法院在平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率先全市成立首家独立建制的交通综合审判庭,进驻交通事故处理前沿阵地交警大队现场办公,持续创新“四合一”审执机制,建立靠前服务、一站处理的全新模式,并引入保险理赔、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鉴定评估等部门进驻、衔接,形成法院与交警、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理赔、救助中心“五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2016年,与综治办、公安、司法局联合出台《道路交通事故联动快速调解实施办法》,成立交通事故快速调解中心,与公安机关轻微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形成快处、快调两翼驱动的全新模式。2017年,又率先全省建立“线上交通事故调解中心”,通过微信等线上平台调处纠纷,并在闽粤交界、九峰镇等地设立线上调解对接点2处,该中心成立来已通过微信线上调解366件,涉外地保险公司的案件线上调处成功率达86%。近7年,平和法院交通审判庭办结诉讼案件3486件,民事调撤率82.9%,调解案件当场履行率92%,案件处理平均耗时20天,理赔周期缩短近2/3。

  会议指出,平和法院在交通审判工作中,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弘扬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生动实践,值得全市法院学习借鉴。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处新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积极推进多部门深度融合,形成紧密配合、互联互通、共同协作的新模式;要通过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交通事故纠纷调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选好团队配好人员,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专业化交通审判队伍;要坚持科技融合,提升交通审判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省心省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