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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7-04-23
编辑:李润南 点击数: 字号:
  

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执法为民
――我市公安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效显著


今年6月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强化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率。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发生错案、国家赔偿案件和治安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刑事办案质量综合指标考评连续位居全省前列;全市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起数和人数明显下降;在今年省公安厅举办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中,市公安局代表队取得团体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为了提高公安执法工作水平,践行执法为民,全市公安机关始终把巩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和提升公安工作档次的突破口,突出重点狠抓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组织各类专项执法检查50多次,及时纠正整改了一批执法问题。针对日常督促检查和“大接访”活动中发现的执法问题,各级公安机关因情施策,全面推进执法制度建设,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案件审核把关制度、疑难案件集体研究、案件督办制度。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跨县区办案有关执法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县级公安机关横向联系和办案协作,规范跨县区办理案件执法工作;出台了《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建立、健全公安机关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32项配套制度,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海峡西岸港口大市、工业强市、生态名市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中,凡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公开的,一律向人民群众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促公平。(龚轩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