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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制毒场所 糊涂村民被判刑

作者:蔡煌杰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8-06-27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明知他人租用场所用于生产麻黄碱,仍将养鸡场予以高租金出租,最终“无知”的村民触犯刑法被判刑。6月26日,经平和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叶某计、叶某民,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被法院判处。

【现场同期声】一、被告人叶某计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人民币2万元,限本判决一个月内缴纳。二、被告人叶某民犯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人民币1万元,限本判决一个月内缴纳。

经审理查明,2017年7月20日,被告人叶某计由叶某成介绍,帮助李某振、肖某龙等人到平和寻找租用场地用于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以1万元的租金给叶某计作为介绍和租赁费用。之后,叶某计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向叶某民租用其位于平和县芦溪镇双峰村养鸡场,约定租用一个晚上,提供给李某振等人用于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2017年7月21日晚,李某振、肖某龙等人到平和县芦溪镇双峰村叶某民经营的养鸡场非法生产制毒物品麻黄碱。2017年7月22日上午,李某振、肖某龙等人在返回龙岩市永定区的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140.8千克的疑似制毒物品麻黄碱。

2017年7月22日,叶某计、叶某民在平和县芦溪镇双峰村叶某民经营的养鸡场内(原烧铜厂)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缴获疑似制毒物品麻黄碱64.75千克,蓝色灌装桶3个、金色方形铁桶25个、赤色液体57.8千克、赤色液体与乳白色沉积物的混合物2732.9千克、白色液体1689.85千克、白色液体(疑似乙醚)87.3千克、塑料漏斗4个、蓝色塑料防化服5件、黄色塑料防化服3件、抽水泵7台、防毒面罩2副、电子称1台、手推车1部等。经鉴定,查获的疑似麻黄碱和不明液体均检出氯麻黄碱,疑似乙醚检出氯化亚矾。

平和县人民法院二级法官朱杰光:麻黄碱很多群众都不知道麻黄碱是什么东西,为什么生产这个东西会触碰法律,简单来讲,像冰毒,大家比较熟悉的毒品,它的必要的成分就是这个麻黄碱,也就是说这个麻黄碱再经过进一步提纯之后他就可以生产出冰毒,那今天(这起)制毒犯罪,涉案的麻黄碱数量是非常大的,如果没被公安机关及时抓获的话,犯罪分子就有可能进一步提成生产出冰毒,一旦流向社会,这个对社会的危害性是极其严重的。

该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影响。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的村民叶智峰告诉记者,只有懂法守法,才不会酿错。

平和县芦溪镇新村村村民叶智峰:我隔壁村发生这个制毒事件,其实是不应该的,他们也没去了解是什么事情,(遇到)高租金的、偏远地区的、废弃的那些地方,特别有出高租金的来租地的话我们都要及时去跟踪排查看一下他们是做什么的。

据了解,同案的十六名被告人也于近期被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