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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共享电动车 平和县两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8-06-15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漳州新闻网讯(林小良陈小花)共享车辆作为新兴事物,为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带来极大便利,但是有人却不珍惜这种共享资源,对其加以破坏。近日,平和县两名男子就因为故意损坏共享电动车,并拍摄视频上传朋友圈,被警方行政拘留。

  6月7日,一则两名男子在平和县小溪镇平和大桥路段故意损坏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流传,造成恶劣影响。平和警方获悉该情况后,立即着手展开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身份,于当日下午6时在山格驯水桥将视频拍摄及上传者抓获。

  经查,7日凌晨3时许,朱某坤与黄某杰二人饮酒后步行至小溪镇平和大桥路段时,见路旁停放有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交纳押金使用时,因朱某坤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无法骑行并发出报警提示。二人恼羞成怒,为发泄不满情绪,朱某坤将所骑行的电动车抬起扔到马路边。过程中,黄某杰还使用手机拍摄视频辱骂发泄并将该段视频发布至本人朋友圈。

  没想到,这个行为不单单关乎个人道德修养问题,更触及了法律的界限。当天,朱某坤也经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违法嫌疑人朱某坤,黄某杰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朱某坤与黄某杰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平和警方已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经民警教育,二人均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深感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