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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将重点培育300家龙头企业

作者:林先昌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8-06-13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6月11日讯(记者林先昌)今日下午,福建省经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出台的《福建省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了解读。

  福建省经信委副主任兰文指出,《行动计划》是我省为了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而作出的一个重要工作部署。福建提出实施“百千万支撑工程”,就是要培育壮大数以百计的龙头企业、更多千亿产业集群、每年要新增以万亿计的有效投资。其中,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至关重要,要用大企业、大产业、大项目为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能和坚实支撑。

  据介绍,2014年以来,我省已实施过一轮产业龙头促进计划,对产业发展起到了较好的带动作用。但是,经过这几年发展,经济环境和企业情况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为了继续保持龙头企业良好发展势头,当前亟需根据产业发展的最新情况和变化趋势,实施新一轮专项行动,加强各级各部门资源统筹整合,合力推动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引导其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中带好头、做贡献。

  《行动计划》以围绕实施“百千万支撑工程”作为主线。

  到2020年,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培育300家以上规模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0家以上,带动形成12个以上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带动培育100家以上单项冠军和一批“隐形冠军”企业、100家以上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以上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福建省经信委投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主要从项目建设、并购扩张、市场拓展这三个方面提出了壮大龙头企业规模的重点任务。优化兼并重组的市场环境,对龙头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按并购金额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龙头企业参与省外公开招投标项目,按中标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重点推动龙头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升创新实力,各级财政按企业实际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所得税额,给予龙头企业同量资金奖励。突出创新平台支撑,着力创建一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对龙头企业设立研发平台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新增研发设备仪器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重点引导企业围绕“互联网+”和制造服务化两条主线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行动计划》支持龙头企业提质增效。着力发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政策作用,用好用活技改基金,推动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对龙头企业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按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积极发展智能制造,支持龙头企业实施“机器换工”,建设一批智能制造样板工厂,按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鼓励龙头企业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实施绿色制造。

  《行动计划》还指出要发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重点依托龙头带动中小企业发展,推动龙头企业促进一大批配套、协作的中小企业发展。依托龙头带动产业集群建设,实施龙头企业铸链、补链、强链工程,提升集群化发展水平。依托龙头带动现代物流、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提升。

  据介绍,下一步,省经信委还将紧接着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拟培育发展对象重点项目库,同时编制印发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评价办法,每年发布一批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