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格镇:“三诊法”做好信访工作
一是专人“坐诊”。在党政领导轮班接访的基础上,发挥镇调解室作用,指派综治干部每天“坐诊”,接待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要求接待人员对群众来电、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给予答复期限。
二是专题“出诊”。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由镇综治办带头,司法所、派出所、包村干部等相关人员参与,深入村、信访户,针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出诊”活动,全面了解情况,认真解答问题。今年以来已组织“出诊”20余次,访问农户50余户。
三是定期“复诊”。对已受理的群众信访案件,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随时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对重要信访案件实行重点督办、限期结办,定期对已经处理完毕的信访案件进行“复诊”督查,了解处理情况和当事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