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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药监局提醒 食用贝类海鲜需注意

作者:张立庆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8-06-11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6月10日讯(记者张立庆)近日,省食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据福建省赤潮灾害监视监测网报告:福建连江和石狮海域发现两起有毒赤潮。

目前,连江后湾至同心湾海域有毒米氏凯伦藻赤潮仍在持续,约为5~6平方公里,赤潮水体呈棕色,块状分布。

石狮海域链状裸甲藻赤潮面积明显缩小。其中,东埔渔港附近海域水色未见明显异常;祥芝渔港附近海域小范围水体呈褐色。

赤潮高发期沿海水质毒性强。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贝类毒素,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群众、各经营企业、餐饮单位、消费者在购买贝类等水产品时,应选择去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尽量避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沿海地区的消费者在赤潮毒素暴发高峰期不要采捕和购买食用野生的贝类。如发现误食,出现中毒症状,请尽快就医。

另外,还需提醒消费者,在烹饪贝类时,一定要煮熟煮透,高温下会大大降低微生物污染所造成的食源性风险;避免食用贝类周边内脏、生殖器及卵子等发黑的部位;尽量减少食用频率,单次食用量不宜太多。

出现海鲜中毒症状怎么办?

对于轻微的毒素、重金属等,人体是可以自行排解。此外,多吃蔬菜水果等含维生素C较多,多吃有助于肝脏排毒、加快毒素分解;牛奶、米汤等也可以保护胃肠道,因此在吃海鲜之前吃蔬果、喝点米汤,或可起到轻微的缓解之效。

一旦食用海鲜后出现中毒症状,请尽快就医以免贻误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