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关于景山公园建设用地迁坟的通告

来源:漳州新闻网 时间:2018-04-11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漳龙蓝政〔2018〕42号

  各界群众:

  因景山公园项目建设需要,决定对该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坟墓进行搬迁。现将有关坟墓搬迁事宜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

  东至梧桥村檀林社、西至龙文北路、南至迎宾大道、北至梧桥中路的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全部坟墓(具体以用地红线图实地放样为准)。

  二、搬迁期限

  即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

  三、补偿方式

  依据《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龙文区长福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漳龙政〔2017〕35号)规定进行补偿。

  四、有关要求

  其一,凡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到相应行政村办理坟墓迁移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将按规定视为无主坟处理。

  其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对妨碍坟墓搬迁工作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景山社区-林全宝,13960096229

  梧桥 村-陈毅玲,15959607899

  特此公告。

  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