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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意见

作者:严顺龙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8-01-19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1月17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严顺龙)为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推进健康福建建设,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加快补短板,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体系,缓解医学人才紧缺。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培训1.2万人,基本实现每万常住人口有2名以上的全科医生。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到2030年,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福建建设需要。

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明确,从今年起,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均安排在一本招生;稳定本科临床医学类专业单点招生规模;鼓励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扩大面向福建省的本科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

2017年起,中职层次不得新增农村医学、中医专业,并逐步缩减农村医学专业招生规模;2020年后,逐步停止中职层次农村医学专业招生。根据行业与实际需求,确定高职(专科)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重点为农村基层与村卫生所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大力发展高职护理专业教育,稳定中职护理专业办学规模,非专业医药卫生类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不得开设护理专业。

同时,我省将适时启动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积极探索接受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的实施方案。

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意见提出,实施医学类专业“正负面清单”制度,引导医学院校压缩非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新增规模全部用于医学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重点增设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麻醉、中医、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等空白紧缺专业。

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按照考生户籍以县或设区市为单位定向招生的办法,根据各县(市、区)需求,继续实施定向乡镇卫生院培养“本土化”大专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每年定向培养300名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专业人才项目。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每年安排福建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计划,促进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

紧缺人才予以重点激励

我省将逐步提高医学类专业生均定额拨款标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标准。今年起,临床医学类本、专科生均定额拨款系数按2.2执行,医学类研究生拨款标准提高2000元。支持医学专业参与国际、国家医学教育专业认证,通过认证的专业分档次给予100万元、50万元绩效奖励。

我省将提高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内予以倾斜,确保不低于其他专业的平均薪酬水平。

县(市、区)的二级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逐步提高至2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控制标准提高至15%。对“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高级岗位比例。

我省将儿科、产科、精神科、中医药等相关专业人才列入紧缺人才目录,对紧缺人才采取专项公开招聘、特设岗位招聘等方式。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全科、中医等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考察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