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 正文

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十五评比工作简报第67期

作者:平和县竞赛办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7-09-19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三抓三比十项竞赛十五评比简报

1-8月全县“财税收入、向上争取资金”情况通报

现将1-8月全县“财税收入、向上争取资金”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8月31日,我县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58222万元,占政府目标82000万元的71%,超序时进度4.3个百分点,同比增收3569万元,增长6.53%;地方级收入完成40438万元,占政府目标60273万元的67.09%,超序时进度0.4个百分点,同比减收1784万元,下降4.23%。

(一)分乡镇排名情况。山格镇完成2932万元,占任务数100.2%;小溪镇完成14288万元,占任务数88.5%;芦溪镇完成1151万元,占任务数80.9%;大溪镇完成648万元,占任务数70.7%;长乐乡完成251万元,占任务数68.9%;文峰镇完成3272万元,占任务数66.6%;其余,国强乡、九峰镇、五寨乡、秀峰乡、崎岭乡、坂仔镇、工业区、安厚镇、霞寨镇、南胜镇等九个乡镇未完成序时进度。

(二)县直单位比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数。2017年县直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基数考核指标73779.4万元,奋斗目标考核指标110669.14万元。1-8月,完成数为43436.71万元,占基数考核的58.87%,占奋斗目标考核的39.25%。有2个单位已经完成奋斗目标,分别是:商务局完成1645.38万元,占基数357.36%、占奋斗目标238.24%;供销社完成87.5万元,占基数的150.86%、占奋斗目标100.57%;有2个单位已经完成基数,分别是:国土局完成17727.85万元,占基数的117.53%;建设局完成2933.36万元,占基数100.41%;完成基数50%-100%有7个单位,分别是:文广体局完成550.32万元,占基数的98.49%;水利局完成4376.06万元,占基数79.10%;旅游局完成148万元,占基数的66.07%;民宗局完成45.5万元,占基数62.78%;老区办完成180.10万元,占基数60.65%;农综办完成643万元,占基数的55.83%;交通局完成3233.04万元,占基数的51.37%。完成基数的10-20%有3个单位,分别是:民政局、人社局、科技局。完成基数在10%以下的有4个单位,分别是:教育局、司法局、公安局、移民局。空白的有三平管委会、灵通管委会。

(三)乡镇(场、区)比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数。乡镇(场、区)向上争取资金基数考核下达2900万元,奋斗目标考核下达6050万元。1-8月乡镇(场、区)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数为2178.65万元,占基数75.13%,占奋斗目标36.01%。长乐乡已经完成奋斗目标,完成388.05万元,占基数258.70%、占奋斗目标110.87%;有3个乡镇已经完成基数,分别是:芦溪镇完成350.90万元,占基数175.45%;五寨乡完成234.90万元,占基数156.6%;安厚镇完成304万元,占基数152%。完成基数50%-100%有6个乡镇,分别是:九峰镇完成187.7万元,占基数93.85%;崎岭乡完成109.2万元,占基数72.80%;国强乡完成105万元,占基数70%;秀峰乡完成101.2万元,占基数67.47%;南胜镇完成126.7万元,占基数63.35%;大溪镇完成106.25万元,占基数53.13%;完成基数10%-20%有4个乡镇,分别是:山格镇占基数的13.15%、文峰镇占基数的11.15%、坂仔镇占基数的10.75%、小溪镇占基数的10.50%;空白的有工业区。

附件:1.2017年8月止乡镇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

2.1-8月乡镇(场、区)向上争取资金评比进展情况通报表

3.1-8月部门向上争取资金评比进展情况通报表

【工作动态】

山格镇:提前4个月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山格镇为确保2017年税收目标任务的完成,上下一致抓落实,凝心聚力促发展。一是成立财税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实现一把手负责制,并组织财政、国税、地税一所两分局细摸税源掌握基数,克服困难有序征收。二是做好服务,加大税法宣传,认真调研镇财税工作,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深入挖掘税源,针对该镇漳州盛华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漳州和讯电子商务等重要的房地产和电子商务行业,主动对接,开展优质的服务,让企业做到应缴尽缴。三是与税务部门联手,严防“跑、冒、滴、漏”违规行为,镇财政所工作人员,主动对接国、地税工作人员,多次到企业去走访、调研。该镇财税工作1-8月累计完成税收入库293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0.2%,提前4个月完成全年税收任务。 (山格镇)

长乐乡:多举措助力财政增收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培育支柱财源。突出扶持和培育优势产业,采取财政奖励等方式,对良坝水电等税源大户和法人代表进行奖励。二是重视微小税,严防跑冒滴漏。开展各种税收专项检查,既要“西瓜”,也要“芝麻”,对于微小税收,一视同仁,严防跑冒滴漏。三是发挥特色,培育新税源。结合长乐乡地区特色,通过建设各项扶贫产业、第三产业,推动长乐乡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新税源。同时发挥乡贤作用,积极联系在外乡贤,利用固有设施及场地和优惠政策,鼓励有资金、项目、技术的外出乡贤回乡创业。截至8月,长乐乡财政收入完成25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2%。 (长乐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