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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总工会召开金秋助学动员会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7-07-14
编辑:县总工会 点击数: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含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7月12日,平和县总工会召开2017年“筑梦金秋 为爱启航”金秋助学动员会。全县各乡镇(场区)、县直、企业工会主席、县总全体工作人员、工会专干共100多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林添才在会上就金秋助学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布置相关工作。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筑梦金秋 为爱启航-8.16工会金秋助学活动

申报时间:7月25日前

统一活动时间:2017年8月16日工会助学日

二、资助对象

凡在今年高考中,被大专以上(含大专)院校录取的并具备全总困难职工建档标准或地方困难职工建档标准条件之一的平和县辖区范围内的困难职工子女,即纳入全总档案和地方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

全总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1、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未经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50%范围以内,但由于种种原因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3倍(含)以内,但由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地方困难职工建档标准:

1、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70%以内(含),因各种原因,导致家庭支出大量增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

2、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100%以内(含),家庭成员中有两个子女在校就读的职工家庭;

3、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内(含),家庭成员中由于重大疾病,其医疗费用支出在近6个月内占家庭收入的50%以上的职工家庭;

4、家庭成员中,由于患病,其医疗费用支出超出家庭收入的职工家庭。

5、因意外灾害或事故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助学申请流程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由父母向所在单位工会(企业工会)申请→经单位对拟助学对象入户调查初审同意后进行公示→乡镇(场区)工会收到基层工会的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查→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根据学生家庭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和资助。

四、活动目标

通过工会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助学政策及开展系列“金秋助学”活动,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困难而辍学;通过工会精准帮扶救助、全程跟踪培养,使困难职工子女“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实现“受助一人,成长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