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
7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大溪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益权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大芹云顶茶叶有限公司、大芹陆宜酒业有限公司两家台资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项目建设进展以及存在的困难。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台工办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的情况做了汇报;大溪镇对该镇贯彻落实情况做了汇报。
会上,江益权要求,要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以及台企项目的宣传,激励台湾同胞来我县投资兴业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保护台胞的投资权益;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台企的项目专帮小组引导企业发展,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积极为台湾同胞破解发展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