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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迅速处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

作者:林小良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7-05-05
编辑:杨翠芳 点击数: 字号:

5月4日,副县长朱新丰带领县林业、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到秀峰乡核查处理中央环保督查组转办的信访问题。

群众反映,秀峰乡坪洄村2011年山上几千亩植被被烧掉,种桉树(禁止种植)、柚子树,山上光秃秃,水土流失,桉树树叶污染饮用水(山泉水),2011年向上级投诉,向村、乡反映,没有结果。坪东村也存在的山林植被被烧毁的情况。

督察组经向县信访局、秀峰乡政府、坪洄村委会、坪东村委会了解,该信访件属首次投诉,之前并未接到群众反映此类情况。经调查相关材料和现场核实,在2011年秀峰乡坪洄村未发生森林火灾。位于坪洄村的2048亩2011年的炼山造林林地内,各有分布1000余亩的杉木混交林和巨尾桉林;在该块林地内有一处山泉水源头,水源头周边的林木为杉木和马尾松,未发现有巨尾桉林木。另发现,在“秀峰乡办林场”的林地内有种植180亩蜜柚树,经核查,属2011年之前种植。在2011年秀峰乡坪东村曾发生森林火灾,现场核查,该火灾迹地内现已人工造林238亩(树种为杉木、湿地松、香樟);受灾被烧的巨尾桉林木采伐后保留萌芽条367亩;受灾迹地更新后,从2012年至今进行林分修复抚育等营林措施的林地240亩;2011年至2014年间种植蜜柚树林地面积255亩;2015年4月至5月间种植蜜柚树林地面积210亩。

经核查,坪洄、坪东两村的确存在种植蜜柚的林地有轻度至强度的水土流失。坪洄村大面积种植桉树,树种单一,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利。

对此,督察组立即做出整改措施。一,针对坪洄村大面积种植的巨尾桉林木,待林木成熟采伐后,要求业主对采伐迹地更新种植乡土阔叶树种或混交林,确保生物多样性;二、对造成水土流失的蜜柚园,责令业主进行生态柚园改造,在柚园实施前筑埂、后挖竹节沟、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加快植被恢复。因提取的水样需送达检验,检验结果将另行向中央环保督查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