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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芦溪镇强制拆除违规建造拦河坝

作者:张龙辉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7-04-26
编辑:芦溪宣委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漳州3月30日讯(通讯员 张龙辉 本网记者 张少伟) 自3月1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平和县芦溪镇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扎扎实实的作风,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改善当地自然环境,朝着“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工作目标大步迈进。

3月29日,平和县芦溪镇组织镇村干部,在县河长办、水政大队全体人员的配合下,对芦溪镇九曲村一起违规建造的拦河坝实行强制拆除。据悉,该拦河坝是当地部分村民私自违规抢建的,坝体长约20米,高6米,宽2.5米。芦溪镇水利站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此事,立即报告镇党委政府,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此事,立即展开调查,在确定当事人后,次日即下发书面通知给当事人,责令其停止作业等候处理,然后书面函告县水利主管部门。

县水利主管部门在接到函件后,立即组织水利专家到现场实地勘查,经专家认定,此坝属“三无产品”,不但影响行洪,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于是芦溪镇做通当事人及相关群众的思想工作后,决定在今年4月1日汛期前给予强制拆除。得益于前期扎实的群众工作,拆除现场秩序井然,拆除工作顺利开展,当天即完成拆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