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强制拆除超高加层“两违”建筑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4月18日,县市容管理局城监大队出动30多人次,对小溪镇高田村一处超高加层的“两违”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在拆除现场,记者看到,执法人员在楼下拉起了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作业区域内无闲杂人员等进入;楼顶上执法人员则对该加高加层建筑进行一一拆除,整个拆除过程安全顺利,当天共拆除四间违建,面积累计290多平方米。
据了解,根据平政[2013]1号文件《平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个人建房建筑层数限制在五层(含五层以下),且建筑限高为17米以下。”而这幢违章建筑户主在房子的主体建设完成情况下,继续在楼顶擅自加盖,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违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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