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我们的网站!
当前位置《平和网》> 新闻中心> 福建新闻 > 正文

省法院掀起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热潮

来源:福建机关党建网 时间:2017-04-14
编辑:杨翠芳 点击数: 字号: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追授廖俊波同志“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精神,省法院迅速掀起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热潮,号召全体党员干警职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及时学习。4月10日《福建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省委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后,院党组就要求全院各部门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和省委《决定》。4月11日收到省委《决定》的正式文件后,马新岚院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院领导和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机关党委立即将文件精神印发给每个院领导和各党支部,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党组集中、支部集中等各种形式,认真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深刻领会省委《决定》精神,掀起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热潮。

二是结合本职,深入讨论。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全体党员干警纷纷结合本职工作,畅谈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的体会感悟。大家一致认为,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真挚感人,他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深入学习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对于引导激励全体党员干警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打造高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表示,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决定》精神,以廖俊波同志为榜样,以先进典型为镜,找差距、知不足、明方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自我,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新动力,实现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作风建设上有新进步,能力素质上有新提升,工作业绩上有新突破。

三是注重结合,推进工作。坚持把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做到“四讲四有”;与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引导党员干警自觉做改革的践行人、推动者、促进派;与学习詹红荔、黄志丽和王荣生、林剑东、陈群等先进典型相结合,深化典型领跑行动,形成“荔丽八闽、先模成群”的满园春色;与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与积极构建“三不腐”工程建设相结合,引导党员干警严于律己,永葆本色,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与推进执法办案,提高司法公信力相结合,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加快推进“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