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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发布人:平和县新农合管理中心 时间:2016-12-05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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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度参合农民就医医药费用补偿受理时间截止至2017年1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2017年城乡居民参合缴费时间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三、2017年城乡居民每人需缴纳150元,各级政府补助不低于420元。

四、所有参合居民均可自愿参加中国人寿承办的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缴费标准每人每年10元(详见附件)。

五、缴费登记: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参合登记,并按规定缴纳个人参合费用,领取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农合专用票据。

六、下列参合对象免缴个人需缴纳的150元:

1、县民政局(老区办)确认的:五保户、低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

2、县卫计局确认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户;

3、县农业局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4、县残联确认的: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以上对象必须在参合缴费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登记参合,并领取专用票据,方可享受政府资助,逾期视为放弃。

七、补偿期限从2017年1月1日零时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止。

八、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按市级文件执行,补偿款由漳州市人保财险发放,咨询电话:7096123 7096336。

九、县医院2016年10月1日开始线上运行单病种(组)付费的支付方式,共实施120种病种。

十、我县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合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政策待遇,入户手续须提供出生证明、父(母)亲医疗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父母是双职工的当年度新生儿,父母户口至少要有一方在平和,新生儿自身要先入平和户口,再带自身、父或母户口薄、医保中心的医保证明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入户手续,可免费享受当年度新农合政策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十一、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患者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可在就诊医院新农合窗口即时办理报销补偿结算。

十二、意外伤害住院补偿:(一)在有开展外伤住院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可根据医疗机构的补偿流程办理住院补偿;(二)没有开展外伤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因外伤住院患者需按以下要求回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补偿,需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及其他事故就医调查表》(特别提示:调查表里面“村或居委会”盖章那栏需盖受伤所在地村或居委会的公章),出院后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保卡(或医疗证+中国银行卡)及《调查表》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批,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进行补偿。

十三、纳入我县新农合报销补偿医疗机构:

1、国内所有公立医院。

2、以下私立医院纳入平和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平和县人民医院、平和县精神病防治医院、平和东方医院、漳州龙文东方医院、漳州妇幼医院、漳州骨伤专科医院、漳州科宏眼科医院、漳州前锋康复医院、漳州肛肠医院、漳州新浦医院、漳州都市妇产科医院、漳州正兴医院、漳州惠民医院、龙海林下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厦门眼科中心。

十四、未办理社保卡的参合居民抓紧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便民中心或中国银行平和支行营业网点(西市电力公司旁)办理,2018年起将不再使用医疗证。(办理社保卡咨询电话:5218938)

附件:平和县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简单说明

一、交费及保障标准

意外身故 猝死 意外残疾 意外医疗(含门诊) 收费标准
10000元 1000元 最高10000元 1000元 10元/年.人

注:因意外伤害导致门诊或住院治疗,最高保额1000元(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100元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80%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具体内容以保险条款为准。

二、意外伤害说明:

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如交通事故、摔伤、溺水、狗咬、蛇咬、工伤等。

三、咨询及理赔服务电话:

0596-7033851、0596-7033864、0596-7033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