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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作者:张江河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5-12-13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一、2015年度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补偿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体化管理。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城镇居民医保划归入新农合统一管理,并执行新农合管理模式和相关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和农民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方式、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服务监管。

三、2016年城乡居民每人需缴纳120元,各级政府补助410元,合计530元。

四、2016年城乡居民参合缴费时间截止为2016年1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五、缴费登记: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参合登记,并按规定缴纳个人的参合费用,领取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款收据。

六、下列参合对象个人免缴交120元。

1、县民政局确认的: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

2、县残联确认的: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3、县卫计局确认的:农村独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

以上对象必须在参合缴费时间内登记参合,并领取专用发票收据,方可享受政府资助,逾期视为放弃。

七、补偿期限从2016年1月1日零时至2016年12月31日24时止。

八、门诊特殊病种(共26种病种)。

1、恶性肿瘤的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心功能不全、脑卒中及后遗症、重症肌无力等9种病种的补偿比例,达到与同级别医院的住院补偿比例一致,不再单独设置其封顶线,与住院医疗费用补偿共用住院封顶线。

2、重症尿毒症(透析)封顶线4万元,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70%。

3、苯丙酮尿症、儿童听力障碍2种病种封顶线1.5万元,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70%。

4、重性精神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癫痫病、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4种病种封顶线8000元,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70%。

5、高血压(Ⅱ期以上)、糖尿病、结核病(辅助治疗)、支气管哮喘、慢性肾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甲状腺功能亢进、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9种病种封顶线3000元,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70%。

6、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妇接受产前血清学筛查所支付的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补偿比例70%。纳入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的不予补偿。

7、参合人员同时患两种及以上门诊特殊病种的,可同时进行补偿,选择一种较高封顶线作为年度封顶。

九、普通门诊补偿标准

起付线:0元、补偿比例:70%、单次封顶线:50元/次、个人封顶线:400元/人/年。

十、住院补偿标准(注:漳州市内各区、县同级别医院享受同等补偿政策)

医疗机构 起付线(元) 补偿比例 封顶线(元)
乡镇级 0 95% 10万
县级 300 85% 10万
县外及县级以上 800 60% 10万

十一、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偿工作

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建立参合人员大病补充保险机制,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参合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具体补偿方案依据市相关文件执行。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理赔工作全程免费,无偿办理。

十二、提高参合人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2016年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提高至22类:儿童白血病(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0-14岁)、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髓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尿道下裂、儿童苯丙酮尿症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病种具体补偿方案依据省、市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新生儿出生当年,随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政策待遇(须提供出生证明、父母亲医疗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入户手续),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双职工的新生儿须需先入好户口,提供户口薄和医保中心的双职工身份证明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方可免费享受当年度新农合政策待遇。

十四、在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入院时需携带身份证、医疗证或社保卡)出院时,都可在就诊医院新农合窗口进行即时办理报销补偿。

十五、意外伤害住院补偿:(一)、在有开展外伤住院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患者可根据医疗机构的补偿流程要求办理住院补偿;(二)、没有开展外伤即时结报的定点医疗机构因外伤住院的患者需按以下要求回参合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补偿:办理人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伤及其他事故就医调查表》,出院后携带相关病历材料,新农合证及《调查表》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批,公示7天无异议,方可进行补偿。

十六、纳入我县新农合报销补偿医疗机构:

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平和县医院、平和县人民医院、平和县妇幼保健院、平和县精神病防治医院、平和东方医院、各乡镇卫生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漳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公立医院、漳州龙文东方医院、漳州妇幼医院、漳州骨伤专科医院、漳州同仁眼科医院、漳州市福康医院、漳州肛肠医院、漳州新浦医院、漳州都市妇产科医院。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所有公立医院。

十七、以下情况住院不属补偿范围,不得补偿。

1、因自杀、自残(精神病患者除外)、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2、因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职业病等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3、因镶牙、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部分医疗康复项目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除外)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4、参合人员在境外期间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5、参合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诊疗项目规定、用药范围规定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而发生的医药费用。

十八、住院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疗机构的补偿级别予以补偿。

十九、社保卡就诊使用流程:持卡——→收费处登记——→医生就诊——→药房或护士站——→收费处结算报销。

二十、新办社保卡程序:持办理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其复印件、1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便民中心办理。

二十一、补办社保卡程序:持本人有效身份证、1张1寸白底彩色照片到中国银行平和支行营业网点(西市电力公司旁)办理。

 

平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地址:小溪镇河滨路9-11号

咨询电话:5231321 555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