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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两男子帮人邮寄假发票 数量巨大已触犯刑法

作者: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周鑫 杨淑艺 来源:海峡导报 时间:2015-10-24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10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通讯员 周鑫 杨淑艺)明知他人出售伪造发票,却帮其发往全国各地,“蚕食”国库税款。近日,平和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为他人出售假发票提供邮寄运输帮助的重大案件。

平和县检察院公诉称,2011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在明知他人出售伪造发票的情况下,被告人詹某某长期收取他人寄送假发票的邮件,交由在顺丰公司当快递员的被告人吴某某揽收,后通过顺丰公司发往全国各地。

2012年9月,平和县地税局在顺丰公司的办公室内,当场查获詹某某交给吴某某揽收的伪造发票共计779份。经鉴定和审计,上述779份发票均为假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额共计人民币1116万元,普通发票票面额共计人民币1224万元。

平和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詹某某、吴某某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为他人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提供邮寄运输帮助,数量巨大,情节严重,已触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