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仔东坑村2起森林火灾肇事者投案自首
4月6日,坂仔东坑村2起森林火灾肇事者分别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县森林公安投案自首,交代了他们因过失造成森林火灾的事实。
据了解,发生于4月1日的森林火灾,是由于坂仔镇东坑村赖某男在操办丧事时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山上的竹林,造成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近百亩。4月5日,东坑村赖某女在扫墓祭祖时,点燃的蜡烛不慎烧着了旁边的杂茅草,从而引发了又一起的森林火灾。
目前,这2起火灾肇事者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