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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保民生惠民生政策效应持续作用 老百姓的腰包更鼓了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2-05-28
编辑:张怡 点击数: 字号:

跨越新篇章·民生新亮点⑤

东南网-福建日报5月28日讯(记者 潘园园) 老百姓的腰包更鼓了。一季度,我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15.8%,1—4月同比增长16.2%;城镇居民收入也节节攀升。据抽样调查,1—4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6元,同比增长14.2%,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影响实际增幅为10.6%,比去年同期提高3.6个百分点。这主要得益于省委省政府保民生、惠民生力度的加大。

近年来,我省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业农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在农民务工工资水平普遍上涨、农产品价格继续走高的带动下,农民收入增长较快。1—4月,全省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514.6元,同比增加491.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8%,增幅上升1.3个百分点。

“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最大。一季度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202.3元,同比增长19.1%,对农民现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2.5%。”福建调查总队有关负责人分析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农民向操作现代化生产工具的新农民转变,有了稳定的工资收入。

五大战役的滚滚浪潮,推动农民迈向更加富裕幸福的新生活。我省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出售农产品收入增加,家庭经营现金收入增速提高。统计显示,一季度,全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现金收入1140.5元,同比增长13.1%,增幅提高4.5个百分点。

随着惠农政策的落实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完善,非生产性收入也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补充。一季度农民人均非生产性收入342.5元,同比增长14.1%。其中,财产性收入83.4元,同比增长9.5%;转移性收入259.1元,同比增长15.7%。

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保持强劲增长势头。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74元,同比增长15.4%。占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的64.4%,拉动家庭总收入增长9.8个百分点,是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导力量。

一季度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1732元,同比增长16.7%,拉动总收入增长3.2个百分点。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是转移性收入增长的主导力量。随着各地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政策的出台,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948元,同比增长16.9%,占转移性收入的比重达54.8%,拉动转移性收入增长9.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