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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造福工程启动以来已让70万群众住上新家

作者:方炜杭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2-06-06
编辑:张怡 点击数: 字号:

跨越新篇章·民生新亮点⑾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6日讯(记者 方炜杭) 6月1日,在诏安县金星乡山兜新村造福工程安置点,张明珍的新家已进入最后装修阶段。对搬迁后即将到来的新生活,张明珍充满期待:“以后再也不用赶六七公里山路到乡里办事,孩子还能去附近的工业园区上班,真好!”

张明珍的新家是我省造福工程加速推进的一个缩影。据省农办统计,截至5月25日,我省造福工程今年已落实搬迁对象9.45万人,占年度任务的99.5%。我省造福工程启动以来,已有5300多个自然村、近70万人整体搬迁至集镇、工业园区、中心村等医疗、教育、文化等服务水平较高的聚集地。

今年,我省把造福工程搬迁范围从偏僻自然村、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民搬迁,扩展至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石结构房搬迁安置、省级试点小城镇的旧村复垦搬迁、农村劳动力转移安置、农村住房灾后重建等七大类。此外,我省还把造福工程项目列入五大战役,在去年搬迁10万人的基础上,将至少再搬迁10万人。

为扎实推进造福工程,省级财政已下拨偏僻自然村搬迁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人均补助资金3亿元。偏僻自然村搬迁完成投资18.5亿元,省级100个100户以上规模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完成投资7.29亿元。

各地把造福工程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纷纷成立造福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住房质量。龙岩市在省里对造福工程对象建房人均补助3000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人均1500元标准予以搬迁群众建房补助,各县(市、区)再给予搬迁群众人均1500元的建房补助,仅此一项,龙岩市、县(区)两级2012年财政共投入4800万元。为确保安置小区建筑质量,莆田市对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工程提出明确要求:对四层及以上或集中统规统建的房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对三层以下的农户自建房,可自行选择农村建筑工匠或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接施工,施工质量、安全由建房村民和参与建设各方共同负责。

为切实提高搬迁群众的收入水平,今年初以来各地积极探索造福工程与新农村建设推进城镇化相结合、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与发展工业园区相结合等搬迁机制,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漳平市政府结合万亩工业园区建设,在西园乡建设造福新城,把全市16个乡镇需搬迁的群众安置纳入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当中。新罗区把白沙镇樟坑、小溪、营斗三个建制村整村搬迁到白沙镇西溪新村,利用白沙电站水库资源,发展水产养殖,成为搬迁群众一项固定的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