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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连续5年全面完成减排硬指标

作者:潘园园 来源:东南网 时间:2012-06-06
编辑:张怡 点击数: 字号:

东南网-福建日报6月6日讯(记者 潘园园) “一下飞机,明显感到福建空气质量很好,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日前从北京来福州开会的段先生不无羡慕地说,“到了宾馆和朋友泡茶,更觉水清茶香,心情格外舒畅。”

减排任务的层层落实,成就了八闽的蓝天碧水好空气。根据环保部核定,2011年度,我省化学需氧量比2010年减排2.36%,氨氮减排1.91%,二氧化硫减排1.06%。从2007年起,我省已连续5年全面完成环保部下达的减排硬指标。今年一季度,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监测显示,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保持在国家二级水平。其中,9个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9.9%,较上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全省12条主要河流达到或优于国家三类标准水质的比例占94.1%。其中,萩芦溪、交溪、霍童溪、敖江、晋江、漳江和东溪7条河流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省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第一,继续保持全国最“绿”省份桂冠。

要想环境好,减排是关键。近年来,我省充分利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打出一整套污染减排政策“组合拳”,实施一系列减排的“铁腕”举措,让减排责任层层落实。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连续多年呈下降趋势。

“为了保护环境不受污染,我省拿出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将减排进行到底。”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统筹。从2011年9月起,省委、省政府每月研究经济运行情况时特别增加减排专项内容,同步分析减排进展和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建立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同减排项目进度联动挂钩机制,确保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我省是最早提出生态省建设规划的省份之一。如今,接受环保“绿色”考核的政府和部门越来越多。领导治污不力不能提拔,减排任务完不成一票否决……2010年初,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环保“一岗双责”,对各级政府和40多个省直部门环保监督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并将环保监管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未完成环保任务“一票否决”。由于没有完成2009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宁德、莆田市被责令向省政府作出书面说明,落实整改措施。

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环保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并与信贷挂钩,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与利润挂钩,将脱硫效率及设施投运率与脱硫电价款挂钩……我省出台的一系列“绿色信贷”政策,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斩断污染重企业资金链条。

根据“绿色信贷”政策,凡属于节能减排鼓励类项目,在办理贷款时,不但可简化贷款手续,而且能享受到利率优惠、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的待遇。对淘汰类项目,未通过环保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和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项目,金融部门将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用环保减排指标来倒逼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今后,环保将在优化经济增长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我省将切实发挥环保的引导、倒逼和服务作用,优化和推动经济发展。对有利于结构调整和重点扶持的绿色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坚持不予审批,坚决不留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