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琯溪蜜柚有望成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象
6月26日,平和县琯溪蜜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反馈会召开,副县长赖武平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市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组对我县保护蜜柚生态原产地工作的申报材料的准备作了充分肯定,并对评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反馈意见,要求我县要对申报工作材料进一步丰富,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尽快修改、补充、完善。
评定组指出,经过对书面申报资料的审核,以及对南海、国农等多家蜜柚种植营销企业进行现场评定,实地了解我县蜜柚基地的规模生产情况、蜜柚的栽培模式和方法,以及生态保护措施、农业保护措施等,验证了其是否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要求。
最后评定组宣布,在经过书面及现场审核后,评定组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平和琯溪蜜柚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相关要求,同意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将平和琯溪蜜柚列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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