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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城区交通及市容环境管理的通告

发布人: 时间:2014-01-23 编辑:朱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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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春节期间县城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保证县城在春节期间路面环境文明、整洁、有序,让广大群众过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根据县城路面交通的实际,平和县公安局、平和县市容管理局将对城区路面秩序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范路边线内停车,设置临时停车场缓解路面停车压力。
        1、汽车类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于路边的停车线内。
        2、摩托车、自行车等二轮车辆一律车头朝路心有序停放于人行道外侧。
        3、设置临时停车场(平和一中、育英小学、第三实验小学、玉溪小学、长途车站),县城区无车位车辆或临时停放车辆可以停至临时停车场。
        4、对违反上述规定违规停车的,将给予贴单处罚或强行拖离现场。
        二、规划单行道路,确保狭窄道路能正常通行。
        将建设路、西山路及银河路中山公园路段规划成单行道,汽车类车辆应严格按照上述路段的通行秩序通行。
        三、限制大货车进入县城中心城区,缓解路面通行压力
        以北环路、和平路、英才路、南环路、文锦路为界,划定县城中心城区大货车7:00至22:00期间的禁行范围。违者按闯禁行处罚。
        四、沿街店面一律进店经营,禁止违规摆摊设点
        1、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家、住户实行“门前三包”,垃圾、炮纸一律装袋。
        2、严禁私立广告、随意挖掘城区路面、破坏绿化植被等行为。禁止出店经营、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违者坚决给予取缔。
        3、沿街房屋、店面装修必须在1月20日(农历12月20日)前停止施工。

平和县公安局
平和县市容管理局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