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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学校年度复查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3-10-28
编辑:文明之窗 点击数: 字号:

 

平文明办〔2013〕7号
2013年度全县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
(学校、社区)年度复查考评方案
 
各乡镇(场)、工业园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县文明委的工作安排,定于今年11月对全县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进行年度复查考评。
一、复查考评时间:
11月30日前完成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复查考评工作。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查考评内容
以《平和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为依据,按照县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评选标准要求(有关评分标准可到邮箱(phwmcj@163.com;密码:6926615下载),主要复查考评2012年以来各级文明委部署的重点工作以及诚信建设、公德教育、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等情况。
三、复查考评组织及考评办法
考评工作由县文明办组织开展。
年度复查考评采取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学校、社区)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年度复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被抽查的单位在接受考评组考核时,要提供2012年以来创建工作总结及创建活动资料档案备查。各合并申报创建文明单位的下属单位一并接受抽查考评。
平和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