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柚节期间 全县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近期,秋高气爽,空气较为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了禁火令,要求从2013年10月15日-10月20日期间(即蜜柚节期间),全县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同时,县林业局、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森林扑火队伍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活动,活动为期一周。通过宣传,增强了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常识,从根本上消除森林火灾的隐患,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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