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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涉林违法犯罪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作者: 周盛丰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13-09-02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8月29日,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带领涉林违法犯罪人员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到九峰镇下仓村开展以案释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

        该活动的开展是要进一步启发他们认识到“森林不仅具有经济效益,还具有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属于林木所有权人所有,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则属于社会共有”的意识,促使他们自发成为宣传法律、预防涉林违法犯罪的义务宣传员,激励全民提高保护环境意识和法制意识,有力倡导、树立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活动,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田园都市、生态之城”和保护“母亲河”工作部署,为漳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林业检察科和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加强沟通、配合,坚持快侦快捕快诉,形成合力,有效加大对危害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监管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同时,对有条件实施“补植复绿”的案件,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违法行为人弥补过错,对所破坏的山地进行“补植复绿”,对5件涉林刑事案件、16件林业行政案件启动“补植复绿”机制,恢复植被490多亩,并通过林业技术人员验收合格;责令涉林犯罪嫌疑人3人开展以案释法等法律宣传的社区服务,追缴生态损失补偿金共计人民币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