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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初审

作者:张美松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9-11-12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11月11日,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初审考核评定反馈会在县委会议厅召开,专家组一致通过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初审。县长洪里专、副县长周建明、县政协副主席黄金生等出席会议。      
        反馈会上,专家们逐一发表意见和建议,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专家组一致认为,我县自2002年被列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以来,各级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数据详实,22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一类标准。
        据了解,11月10日至11日,专家组在我县通过听汇报、看材料、现场参观、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进行考核验收。
        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宁在会上要求我县各级要认真总结专家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用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平衡发展;要以生态示范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创建推动力度,把生态县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共同协作,形成合力,把生态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
        县长洪里专表示,我县将在认识上统一提高,在工作机制上更加协调,在落实上更完善,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指导全县生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