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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儿幡然悔悟赡养父母

作者:朱亚圣 曾银燕 黄伟兵 来源:闽南日报 时间:2009-11-10
编辑:周艺桂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朱亚圣 曾银燕 黄伟兵)11月9日,平和县坂仔镇的林某某主动到坂仔法庭交纳了执行标的款1000元,并表示今后保证每年按时向父母支付赡养费。不孝儿在法官的帮助下,认真悔过,再次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
  今年10月底,一对年迈的老夫妇泪流满面地来到平和法院,他们是坂仔镇某村村民。老人林某用颤抖的双手把一份民事判决书交到法官手中,并说道,法院判决儿子林某某每年支付他们夫妻赡养费1000元,但今年儿子林某某却无故拒绝支付赡养费,二老生活陷入窘境。法院当即立案,并转由坂仔法庭予以执行。
  随后,经办法官多次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林某某,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刚开始几次,林某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法庭工作人员不厌其烦,继续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多次对其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林某某被法官的耐心深深感动,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