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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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乡村学校少年宫考核评估标准
考评 项目 |
考评 内容 |
考评标准 |
分值 |
考评方式 |
得分 |
备注 |
Ⅰ-1 组 织 管 理 (20分) |
Ⅱ-1 成立“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办公室” |
1)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担任副主任,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少年宫的日常运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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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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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办公室每年至少召开2次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专题研究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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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 建立制度 明确职责 |
1)建立健全少年宫建设、使用和管理制度,包括活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总务后勤、考勤登记、设施设备管理、学员安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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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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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主任、副主任、教师辅导员、志愿者辅导员、管理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各负其责,确保少年宫有效运行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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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3 档案管理 |
1)档案由专人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上报档案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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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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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校(宫)一档,对每个项目的活动器材名称及数量、活动项目及时间、辅导员队伍名单人数、活动小组学生名单人数、活动次数、考勤登记、财务帐本、制度规范等情况进行分册记录和归档,丰富详实,规范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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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1 组织 管理 (20分) |
*Ⅱ-4 安全责任 |
1)有消防、用电安全等防护措施,设有必要、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活动场地防火防盗和器材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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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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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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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人身伤害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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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2 基 础 建 设 (20分) |
Ⅱ-5 场所开辟 |
1)有满足学生活动需求的德育、艺术、体育、科技、实践等类别的室内、室外活动场所,布局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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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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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专用活动场地面积不低于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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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室门口设有活动室名称牌及活动室、辅导员简介,美观、醒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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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6 设施器材配备 |
1)配有开展活动所需的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普制作类等设施器材,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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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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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活动器材无闲置、恶意损坏现象,及时得到保养、维修、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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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7 环境美化 |
1)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少年宫活动室内(外)场所洁净卫生,无乱扔杂物、乱涂写和随地吐痰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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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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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类设备、器材、物品摆放有序、规范整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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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用活动室内有富有教育意义且与活动项目有关的图文布置,生动活泼,启迪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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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8 标识设置 |
1)学校正大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规范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标识牌。 |
1 |
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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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项目资金资助修缮的场所、添置的设施设备和开展的公益性活动,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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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3 经 费 使 用 (10分) |
Ⅱ-9 项目经费 管理 |
1)依据资金用途的分类及标准安排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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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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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巧立名目套取经费,不截留、挤占、挪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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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专门账目,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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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0 修缮资金 使用 |
1)修缮资金用于对学校现有场地设施进行更换门窗灯具、平整地面、粉刷墙壁、场地整修,以及专门功能室改造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 |
1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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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修缮资金总额不高于6万。如有新建场所,其基本建设费用不从修缮资金中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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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1 装备资金 使用 |
1)装备资金用于合理配置德育类、艺术类、体育类、科技制作类、其他类设备器材。 |
1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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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装备资金总额不低于14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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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2 运转补助 经费使用 |
1)运转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活动材料损耗、资料费、水电费、取暖费和少年宫管理人员的培训费,以及教师辅导员和志愿者辅导员的交通误餐补助。 |
3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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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超范围使用运转补助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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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 师 资 保 障 (15分) |
Ⅱ-13 辅导员队 伍建设 |
1)学校现有教师积极加入辅导员队伍,发挥自身特长,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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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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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统一招募和管理志愿者辅导员队伍,积极招募和动员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有能力承担课外辅导活动的高校学生和当地的“五老”人员、先进人物、文体骨干、民间艺人等担任志愿者辅导员,充实师资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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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切实开展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 “请进来”或“走出去”的辅导员交流培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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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4 师 资 保 障 (15分) |
*Ⅱ-14 辅导员数 量配备 |
1)辅导员人数能满足少年宫活动正常开展需要,每个活动小组(室)至少配备1名本校教师辅导员。 |
3 |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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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5 建立辅导 员管理制 度和考核 激励机制 |
1)制定辅导员管理和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对辅导员的师德教育。 |
2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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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少年宫活动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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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5 活 动 开 展 (35分) |
*Ⅱ-16 功能定位 |
1)办宫方向及功能定位准确,坚持公益性和普及性等原则,未开设收费赢利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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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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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变相开展文化课补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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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7 活动项目 安排 |
1)科学、合理设置德育、艺术、体育、科普等常规项目课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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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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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本地文化和学校特色,引进陶艺、编织、木偶、剪纸、刺绣、花灯、民乐、戏曲等民间手工艺与传统文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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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项目不少于10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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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结合学校实际,策划、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我们的节日”、“红歌唱响校园”、优秀童谣征集传唱、学习雷锋等主题实践活动,活动计划详细,记录完备,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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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未成年人课外阅读(学校)实践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经典诵读”、“读书大讲坛”、“同一本书共读”、“亲子阅读”等各种课外阅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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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5 活 动 开 展 (35分) |
*Ⅱ-18 时间安排 |
1)每周安排不低于5小时活动时间,并纳入课时安排。 |
3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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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节假日及寒暑假能定时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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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19 活动成果 展示 |
1)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的活动比赛或展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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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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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学年举办一次劳动实践或社会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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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0 学生参与 率 |
1)未成年人自愿选择参加少年宫活动,本校区学生参与率不低于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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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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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6 附 加 项 目 (10分) |
Ⅱ-21 宣传报道 |
1)少年宫活动开展情况的图文资料在福建文明风网、《海峡教育报·成长专刊》、《福建精神文明建设》(简报)刊出,或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媒体的相关专题中进行展示和交流。 |
每篇 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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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2 经验交流 |
1)少年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在市级(含市级)以上相关会议上做过经验交流。 |
每次 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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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3 获得奖项 |
1)少年宫学员或项目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相关活动表彰(学员获奖含个人奖、集体奖)。 |
每项 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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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24 资金多元 投入情况 |
1)少年宫获地方财政配套、部门支持或社会各界赞助(以资助方为单位)金额达3万元以上。 |
每单位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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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带“*”号考评项目和内容为必须达标指标,有一项不符合,即实行“一票否决”;带“☆”号仅为项目建成后第一年考评内容,带“#”号仅为项目建成后第二年及以后考评内容。
2、“附加项目”作浮动指标,按考评内容和分值予以加分,最多加10分。
3、计分方式:总分为100分。考评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5-94分为良好, 75-84分为合格,74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评中若有扣分的项目必须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考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