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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立涉台案件审判法庭 维护台胞台商合法权益

作者:李文伟 来源:平和网 时间:2009-08-26
编辑:朱国文 点击数: 字号:

        8月25日,我县在人民法院举行涉台案件审判法庭成立授牌仪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贻华、县委书记林忠、县人大主任周瑞民、县政协主席蔡福民、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华、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黄文疆,县人大副主任杨怀生、县政协副主席黄金生等市县领导出席仪式。

        据了解,新成立的涉台案件审判庭是一个单独建制的专门审判庭,受理案件范围包括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台湾地区居民、法人、台资企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同时也为在漳的台胞、台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

        据统计,目前我县共有台资企业54家,总投资5076.75万美元,注册资本3304.55万美元。2008年度台资企业创产值31433万元,创税收913.3万元。全县还有定居台胞176户(其中高山族6户)、人数达305人。自2007年10月起,平和法院就顺应形势的需要成立“维护台商合法权益合议庭”,专门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近三年共受理涉台案件计18件。为妥善化解涉台矛盾纠纷,维护台商合法权益,促进两岸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