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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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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令鸭厂业主3日内清除场内 设备并停止屠宰

    作者:张伟芳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9-08-26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张伟芳)8月15日,在收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后,副县长、小溪镇党委书记曾庆丰带领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小溪镇政府、旧县村村委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到旧县村就群众举报信访件问题展开核查。

    群众举报称,小溪镇旧县村村民蔡某茂简易鸭厂(瑞一组130号后面)污水直排,早晨4点左右脱毛机作业噪音扰民。

    经核查,该肉鸭屠宰点占地面积约30㎡,主要装有2台烫水机、1台脱毛机,2辆铁槽推车,并配套建设2口沼气池。现场检查时,该屠宰点没有在进行宰鸭作业,现场未发现圈养肉鸭。据业主蔡某茂介绍,每天屠宰肉鸭数量为10-20只不等。当天下午,执法人员现场察看宰鸭废水排放情况,屠宰点内的宰鸭废水收集至2口沼气池后外排旁边蜜柚园水沟。执法人员还现场检查沼气池出口,发现沼气池出口处有在排水,随后平和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沼气池出口处采集水样2瓶。

    相关部门要求该屠宰场三天内清理相关加工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