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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版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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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公开宣判首起重大涉黑案件 15人获刑

    作者:张伟芳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9-07-15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张伟芳)6月28日,平和法院公开宣判我县首起重大涉黑案件,周某强等15人获刑。

    该案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平和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以来,被告人周某强通过笼络乡邻、聘用员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等途径,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周某强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黄某生、周某洪、周某君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周某泉、黄某文等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了解,该组织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并不断发展壮大。在周某强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下,通过有组织实施非法采矿、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生产假冒伪劣卷烟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20余万元;通过种植巨尾桉、开采叶腊石等方式获利230万元。2007年至2018年间,该组织生产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尚未销售,已被公安机关查扣),犯罪数额共计761.22万元。

    最终,平和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系主犯或从犯等量刑情节,对周某强等15名被告人作出了不同判决。其中,首要分子周某强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组织成员周某洪等10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两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九万元至二万元不等;黄某生等另外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