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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版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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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和官学与书院综述

    作者:⊙石江林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9-04-22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开栏语:

    根据漳州市政协的部署,平和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牵头组织有关作家、文史爱好者,对平和“古代官学与书院”这一课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挖掘,整理。通过查阅史志、族谱、传记,实地考察,寻访知情者,克服由于历史久远、史料匮乏、遗址沧桑等诸多困难,抽丝剥茧,历尽半年多的辛勤努力,终有收获,形成文稿。《柚都平和》从本期开始陆续刊发,以飨读者。借此机会,向作者深表谢意,同时也希望知情者提供新的资料,以使这些历史更加充实完整。

     

    平和在夏、商二朝(前21~前11世纪),地属扬州;西周、春秋(前11世纪~前476年),属七闽地;战国(前475~前221年)属越地。秦(前221~前207)并六国,平和初属东南二粤(越)地;后取闽越地置闽中,南海郡归辖,平和属南海郡。西汉(前206~公元8)初,南海尉赵佗据南越自立为王,平和属赵佗据地;汉武元鼎六年(前111)南越反,为东越王余善所平,南越划为九郡,南海属交洲,平和附南海归交洲辖。东汉(25~220),平和仍归交洲辖。三国(220~265),属吴,分置广州,南海隶之,平和附于南海。西晋(265~316),因之。东晋(317~420),成帝(327~342)分南海立东官郡置揭阳县,平和属揭阳。义熙九年(413),又析东官郡置义安郡(即今潮洲),领县有五,缓安其一,平和属绥安。南北朝(420~589)刘宋、南齐(420~502)如东晋。梁大同六年(540),改义安曰瀛州,析海宁县立龙溪县入闽,属晋安郡,隶于扬州。时,平和仍属绥安。隋(581~618)平陈,省瀛州,置潮州。开皇十二年(592),并兰水、绥安二县于龙溪,属建安郡,平和随绥安归龙溪而入闽。唐武德元年(618),改建安郡为建州(今福州),平和随龙溪县属之;六年(623),析建州分置泉州,原建安改曰福州,龙溪县属泉州。唐垂拱二年(686),析龙溪南境原绥安县地建漳州,并置漳浦、怀恩二县以属,经五代、宋到元至治年间建南胜县前,凡635~637年,平和皆归漳浦县辖。元至治年间(1321~1323),划漳浦、龙溪及龙岩三县部分地建南胜县,辖今南靖、平和全境及云霄部分地,隶于漳州路。至正十六年(1356),北徙双溪口(今南靖县靖城),改县名曰南靖,辖地如故。明朝至1518年前仍属南靖县。

    从秦至明正德十三年(1518)正式设置平和县之前的近二千年时间里,平和只是作为地理上的存在,还没有“平和”之名,加上平和地处于崇山峻岭之中,虽有司统领,但远离治所(在现平和境内的南胜、旧县在元朝虽然曾作为作为县治所17-19年之久,但元朝为外来民族的统治,多不为百姓所接受)。设县之前,平和所属几经变更,百姓归属也随着所属的变更而变化。

    1517年5月28日,王阳明在《添设清平县治疏》中道:“照得县名须土俗,本职奉委亲历诸巢,询知南靖县河头等乡俱属平河社,以此议名“平和县”(康熙《平和县志》载:“县名取义‘寇平民和’”后人又有“平定咸和”之说)。从此,生活于此的百姓有了属于自己的县名,随着历代当政有司者治理的不断加强,县学的设立、文化教育的推行,人们逐渐对“平和”有了认同感和归属感,出必言“某某乃平和人也”。

    王阳明在奏设平和县时就大力倡导兴学,在“添设清平县治疏”中,就提出建立学校,以移风易俗,庶得久安长治,必须对民众训以儒理冶,才能政教既敷,盗贼自息,变盗贼强梁之区,为礼义冠裳之地, 达到地方长治久安的目的。在 “再议平和县治疏”又提出 “其学校教官,合无止选一员署印,先行提学道,将清宁新安二里见在府县儒学生员就便拨补廪增之数。其有不足,于府县学年深增附内量拨充补。又或不足,于新民之家选取俊秀子弟入学,使其改心易虑,用图自新”。

    《平和县志》(康熙王相修版)详细记载了县学的地址、规模、主要建筑物:儒学在县治之南,明正德十四年设县时南靖县知县施祥建大成殿祀。大成门之东为名臣祠、西为先贤祠,明伦堂在大成殿之后,左右列斋舍,东为崇正学、西为育贤才,戟门前为泮池,明伦堂之北为尊经阁,分两层,上贮藏经史,阁下三间为诸生肆业之所。有祀器库和宰牲所在明伦堂之西北,明伦堂之东为教谕斋。泮池之东为学正衙。西为学斋衙。学斋衙前为文昌祠。泮桥前为棂星门。县学(又称儒学),明伦堂、大成殿、名宦祠、乡贤祠和斋舍等设施一应俱全,这是平和县官办的第一所学校。

    县学设教谕1人,后又设训导1人,生员由省提督学政主持考试录取,设廪膳生20名。至此,平和有了官办的正统学校,以后虽然生员人数有变化,添设增广生和附学生。明末科岁考每年录取10名。清顺治年间,科岁考各取生员40名,后减为15名。康熙九年(1670),每科岁考各取15名。尔后更为廪膳生、增广生各取20名。此定额数一直延续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科举时止。

    在官办的县学之外,王阳明还倡导各县立社学,在南赣立《兴社学牌》,正德十三年立《颁行社学教条》令各县建立社学:“令赣属各县俱立社学,以宣教化”。平和早在明弘治十七年(1504),已奉令各立社学,让民间幼童15岁以下者入学读书,但是由于社会不稳,效果不大。此后社学有了较大的发展。据平和县志(1994年版)记载:除九和书院(在旧县城九峰两处:一处在东街,另一处在后山双髭山之右今为魁星楼)外,还有南胜书院、安厚的向文书院、霞寨的龙文书院、芦溪的芦山书院、山格的侯山书院和小溪的仰山书院等。书院置有房产、学田等固定资产,如九和书院以历届知县、士绅捐献的资金,就置有店房大小12间,逐年收取租金。童生进书院深造,每年可享受一定数额的奖赏。书院设山长1人主持院务,进书院的童生应先受过私塾或社学、义学的教育。入院主要是进修“四书”、“五经”以及应试的时文、诗赋等。授课除由山长根据各童生不同的程度因材施教外,还有定期的专题讲学和命题的写作练习、赋诗作对等。在废除科举后,书院改为高等学堂。可以说社学是民办官助的办学形式。

    社学与义学。明弘治十七年(1504),令府县各立社学,民间幼童15岁以下者入学读书清康五十三年(1714)平和奉巡抚令,在各乡村设立社学和义学,办学宗旨为:“上报国恩,下立人品”当时,平和各地开办的社学有:崎岭社学、小坪社学、大坪社学、珀溪社学、高标社学、翠眉社学、黄井社学、扳仔社学、东坑社学、高坑社学、南胜社学、长富社学、芦溪社学、坪地社学、漳汀社学、大溪社学、安厚社学、大小峰社学等。除社学外,在九峰一带设立义学3处:东关义学、南关义学、西关义学

    私塾。县内的私塾大致有三种类型:其一,宗族办学利用各姓族的公项聘请师在祠堂教书,方便本族、同乡子弟读书,大多免收学费。其二,民办学。分散的村庄或边远的山区由1人带头倡议,联合其左邻右舍,由学生交学费聘请塾师,开办私塾,便于附近的儿童就学,其三,乡宦办学,这类办学形式分两种,一种是家庭经济富裕,在社会上有一定威望的开明绅士,关心家乡子孙后代,慷慨解囊,捐资兴办学校,让邻里儿童入学读书;另一种是个人谋得官职,家资雄厚,为谋求其子女将来能出人头地,荣宗耀祖,特选聘名师为其子女讲学,也收少数亲友子女入学私塾学校管理由塾师个人包办,设备简陋,校园供奉“至圣先师孔夫子”的神位。儿童一入学,先向神位行跪拜礼,再向师行拜师礼,师对学生的管教很严格,普遍施行体罚,师授课程序,没有统一规定,但必读本大致为四书五经,附读本有启蒙的《三字经》、《千字文》、《幼学》。

    官办的县学、民办官助的社学及私办的私塾构成了当时社会教育的主要方式。这对平和民风的教化,人才的培养都起到重要的作用,使昔之“盗贼渊薮之地”逐渐成为“文物衣冠之乡”。 在《王文成祠碑记》中称:自设县百二十年以来,平和县“弦诵文物,著于郡治”、“人为诗书,家成邹鲁”。这可以从平和科举中榜的人数来略窥一斑:宋朝进士只有林修恩、林正光、林千敬、林道等4人。到明朝,文进士31人、文举人81人;清朝有状元1人(乾隆庚辰恩科状元李咸光)、文进士20人、文举人113人。明清年间,任七品以上官员110多人。更有明代音乐理论家李文察著有《典乐论》,清代诗人李赞元著有《怡老篇》等诗文集,留传于世。

    【本文作者系平和县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