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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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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毁坏山林 种树“赎罪”

    作者:蔡湘辉 来源:柚都平和 时间:2019-03-04
    编辑:庄玮 点击数: 字号:

    本报讯(蔡湘辉 文/图)2月22日上午,在九峰镇下北村“五江之源”巡回法庭示范林,一场特殊的植树活动正在地进行。之所以特殊,是因为参加植树的人员为正在缓刑考验期的2名被告人。

    22日一大早,曾某山和曾某林在下北村的山上一起种起了200多棵树苗来。为了提高植树效率,他们还请来了自家的亲戚帮忙,他们拿起锄头,挖坑植苗、铲土入坑、培实新土、灌溉浇水,把一棵棵树苗栽种下去。

    今年45岁的曾某林在2018年3月23日扫墓时,擅自在墓地上燃放烟花,未燃尽的烟花落到坟墓上方的林地,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116.5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1529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两年。另一位被告人曾某山,2018年3月9日采伐迹地炼山时,过火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25亩,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11042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三年。两名被告人为了弥补其失火造成的生态损失,真诚悔罪,自愿异地补植复绿。

    据悉,平和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作用,把绿色发展、修复生态的理念引入审判之中,以“补植复绿”机制创新助力林区生态修复,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平和县人民法院共签订“补植复绿”协议案件4件,协议约定补种总面积近93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