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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琯溪蜜柚成为生态原产地产品
本报讯(闽南日报记者 陈瑞珠 徐镜正 实习生 钱静雯)6月24日-26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组对平和琯溪蜜柚进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现场评定,将其认定为生态原产地产品。
据了解,通过走访蜜柚种植基地、加工企业、农业局植保站、农资公司等,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专家组一致同意平和琯溪蜜柚符合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导则、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评定技术规范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顺利成为生态原产地产品。
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在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此次平和琯溪蜜柚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将塑造企业生态环保的社会形象,赢得消费者及社会的信赖,并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来源:闽南日报)